第三部分 放毒女人

作品中的“鬼气”与四川的风土人情有关,也与我从小生活的环境有关

我的生活与其他的作家不一样。我是从平民窟里出来的。那里没有书,能看得到的都是所谓的“革命文学”。是别人从图书馆里偷出来的,偶尔也能看到几本外国小说。家里很早就关灯,只好在路灯下看书。昏暗的灯光,阴冷的巷子很让人害怕。如果下雨,你会发现每条巷子鬼鬼崇崇的,阴气弥漫。我上小学时就发现有人被平白无故地被逮起来。在学校里,公安局的人经常来。要是有人写了什么东西,就会被怀疑是特务。写作能产生这样大的轰动效果,能把这么多的人牵连进来,它对于我是很刺激的事。贫民窟的语言却是一笔一生也用不完的财富,特别是方言。我母亲就很会讲故事。比如谁家死了人,谁的灵魂复活了,谁会到阴间受到惩罚等等,她讲得绘声绘色。母亲说她也是反叛的。她最早出来就是为了逃婚,在重庆的街头遇到了袍哥头并与他结了婚生下大姐,后来不能忍受又跑了出来,靠做苦工养活孩子。不久,又被一位船员看上,结婚并生下一大堆孩子。在饥谨的年代,船员常年外出,母亲又与小她很多的男人相爱,生下了我。当时养父在宜宾,那么多孩子要吃饭,母亲没有办法。她当时不知什么叫私奔,如果知道,她说她还会私奔。

最喜欢的小说《康乃馨俱乐部》

有人经常问我:女性作家的女性主义体验还存在着对两性关系调和的一些幻想,而你却完全打破了这种幻想并采取了一种极端的行动,像〈〈康乃馨俱乐部〉,这些受过男人伤害的女人组成一个团体向男人报复,这种否定“父权”,否定“xxxx”的作法是不是当今女人的出路?

〈〈康乃馨俱乐部〉是我94年写的2011年的事,当时在上海,一群女人组成了一个俱乐部对男人实行血腥报复。我想,其他人肯定不敢这样写,这也是我思想的一个极至。小说里的矛盾冲突,我想是整个女性与男性的性别冲突问题,最后发展到阉割他们的生殖器,这只是一个象征。其实我本人并不赞成这种极端的手段。我觉得还是应该调和,找到一条好的解决途径,但实际很难,在这小说里,妇女的地位没有变化,男女性别冲突没有解决,只是一个白日梦而已。要解决这些问题仅靠女性自身是办不到的,它跟整个社会,政治有很大的关系。

我的选择

我开始和文字打交道,就感到内心有个巨大的引力黑洞,永久地吸纳着渴望:从一开始我就意识到,写作自由,比其它自由更难得到。渴望自由的人,只能据守内心,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政府,可以这样允许那样不允许,但它主宰不了我们的内心,即便它惩罚我们的皮肉,窒息我们的呼吸,但这内心谁也进入不了——除非我们自己把这个地方拱手相让,事情的性质就截然不同了。

东西方世界看看不一样,其实太相同。当所谓的自由一下包裹全身时,现实生活,逼迫我们的写作,不得不拱手相让出自由,我们的内心也由不得我们拒绝一切,我们没有选择。一个汉语作家哪怕能坚持一丁点的自由,要所身处的社会承认你内心那份自由写作,却难极了。你的声音通过不了你的文字传递到你想传递的人耳旁,你的思想和情感跟你的文字遭遇相似,变成一堆除你之外谁也不会在乎的东西。我们常常自慰地告诉自己,我是在为那些愿读自己的作品的人写作,那些人将是我的亲人,我最可爱的朋友。但事与愿违,我们的文字得不到这样的友谊。

那么,就让自己安于承受这种被抛弃的局面,一个汉语作家,没能生活在本土,却得面临吃饭穿衣房租生病等等具体的生存问题,本土作家解决这些问题要方便得多,哪怕三亲六戚靠不了,也可找朋友,借借钱便把难关度过了,一句话,那是你的国家。而海外作家除了需面临的这些存活问题,还得对异域文化采取毫不敌视的态度,这个人不仅站在边缘的边缘,而且还必须自我乐观。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这点,远离自己的文化,无论是自愿的或是被迫的,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带摧毁性的,甚至是致命的挫伤。

托马斯曼字字句句计较德文书的出版,而对其它文版本不在乎,我想,这就好比一个进入暮年的人,行将别世的人,看重一生中唯一有过的一次快乐体验,是一致的。顾城最终未能逃过遗忘和失去读者孤独的追击,在新西兰嘻皮士居于的貌似自由的小岛上,与他构想成童话的自由擦肩而过,他的写作即使到了组诗〖鬼进城〗一种张狂挥洒自如的状态,但这自如的状态不过是他虚拟的文字的气势,甚至借〖英儿〗人为安排一种发泄,他也未进入真正的自由写作。我们只要轻轻地闭上眼睛,就可看到他作品后面不便公开的怨艾,在他的叙述时就被扼杀。他无法自由处置别人的生死,只能自由处置自己的生命。我不得不对自己说: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有那么少数,并且是优秀的作家,最终选择自己结束生命的结局,与其说是绝望,不如说是最后坚持选择权。

是的,无论我们做什么,都可归于是我们自已选定的。这么说,道理十足。自由打着漂亮的幌子,教我们自欺欺人,我们有了这假饰的自由,写着经过精心装扮的自由的文字,与自己的内心打着哈哈,跳着一轮又一轮漂亮的假面舞。

女作家天生凭感觉写作,即使极少数女作家有丰富的技巧和经验,感觉这一因素在任何女作家的创作中也占了相当重的比例。感觉是接近自由的,但是依靠着这近距离的优先,我们获得了写作的自由吗?没有。

虽然我们可以写非“正常”之的感情,异性的,同性的,超自然的,我们仍被圈于一个框或笼子里。可笑的是这框或笼子,在许多时候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而是几十年来,几千年来,咱们古老文化潜移默化在每个中国人身上的印痕,是伪善的道德巨大的投影。是的,当我决心结束自己肉体生命,谁可拦得住我?当我决心写部艺术上自己满意而卖不出去的小说,谁能剥夺我这个选择?读者?出版商?批评家?我必须维护我的最后一个选择。我忘掉他们,我就得到了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