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刺客学徒 第三章 盟约

精技最初的起源可能永远都将是个谜,可以确定的是王室家族的成员特别具有强烈的精技天分,但这种天分却并不仅限于王室之内。有句俗谚说的好像有点道理:“当大海的血脉与平原的血脉同流,精技就会开花结果。”有趣的是,外岛人似乎并不特别具有精技的天分,祖先纯粹是六大公国的原住民以及没有与外岛人混血的人也是如此。

万事万物都会寻找一种节奏,并在那节奏中寻找一种和平,这是不是就是世界的本质?我确实一直认为如此。所有的事,不管是多么惊天动地或者多么怪异,发生之后没多久就会被日常生活必须继续的例行公事给冲淡。走在战场上、在尸体堆中寻找伤者的人,仍然会停下脚步咳嗽、擤鼻涕,仍然会抬起头注视排成人字形飞翔的大雁。我见过农夫继续耕田播种,离他们仅仅1公里外就有军队在交锋作战。

我的情况也是这样。现在回想起来,我对自己感到惊异。我与母亲分离,莫名其妙被带到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地区,父亲也不要我,把我丢给他的手下照顾,然后跟我作伴的幼犬又被夺走了,但我一朝醒来,终究过是得继续过着小男孩的生活。所谓小男孩的生活,对我而言就是在博瑞屈叫我的时候起床,跟他一起到厨房去,在他身旁吃饭,然后继续如影随形地跟着他。他鲜少让我离开他的视线。我跟在他脚边,看着他进行各项工作,然后也帮忙做些小事。入夜后我跟他一起坐在长凳上吃饭,他锐利的眼睛盯着看我是否遵守餐桌礼仪。然后我就上楼到他房里去,要不就是我沉默地看着炉火、他在一旁喝酒,要不就是我沉默地看着炉火、等他回来。他会一边喝酒一边干活,例如修补或制作马具、调制药膏,或者熬一剂要给马喝的泻药。他干他的活,我边看着他边学,但就我记忆所及,我们两个几乎很少交谈。有将近3年的时间我就是这样度过的,想起来十分奇怪。

有时候博瑞屈会被叫去协助打猎或者替牝马接生,于是我逐渐学会像莫莉一样,偷空找出点零碎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偶尔他喝太多了,我也会大胆溜出去,但这样溜出去是很危险的。一等到我自由脱身,就会赶快去找城里的那些小玩伴,跟他们到处乱跑,直到我不敢继续待下去为止。我非常想念大鼻子,那感觉强烈得就像是博瑞屈砍掉了我的手臂或腿一样,但我们两人都没有提过这件事。

现在回想起来,我想他当时跟我一样孤单。自我放逐的骏骑不让博瑞屈跟他一起走,他只能留下来照顾一个私生子,而且这个私生子还具有某项他视为变态的天分;在他的腿伤终于愈合之后,他发现他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灵活地骑马、打猎,甚至走路。对博瑞屈这样的男人来说,这必定很难受。就我所知,他从来没对任何人抱怨过,但是话说回来,我也想像不出他当时可以去跟谁发牢骚。我们两个人被锁在寂寞之中,每天晚上看着对方,都在对方身上看见害自己落入寂寞的罪魁祸首。

但一切事物都会过去,尤其是时间,于是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几年当中,我慢慢在事物的安排秩序中有了个位置。我负责替博瑞屈拿东西,在他还没想到要叫我去拿之前就已经把东西取来给他;他照料完牲畜之后,我负责收拾干净;另外我也负责确保猎鹰有干净的水可喝,并且帮出门打猎回来的猎犬抓掉身上的扁虱。人们习惯了我的存在,不再直盯着我看,还有些人对我好像完全视若无睹。博瑞屈逐渐不再看我看得那么严,我也比较能自由来去了,但我还是小心不让他发现我跑去城里逗留。

堡里也有其他小孩,很多与我年纪相仿,有些甚至跟我有亲戚关系,如堂兄弟姊妹之类的,但我从来没跟他们任何人建立起真正的感情牵系。比较小的孩子被母亲或保姆照顾着,比较大的孩子则各有事务要忙。他们大部分人对待我的态度并不恶劣,我只是完全不属于他们那个圈子而已。因此,尽管我可能会连着好几个月见不到德克或凯瑞或莫莉,但他们仍是我最亲近的朋友。我自己在堡内四处探索,此外,冬天晚上所有人都会聚集在大厅里听吟游歌者唱歌、看木偶戏,或者玩室内游戏,这种种经验让我很快就知道哪里欢迎我、哪里不欢迎我。

我尽可能躲开王后,因为她只要一看到我就一定会挑我的毛病,然后责骂博瑞屈。帝尊也是个危险人物。他基本上已经长成一个大男人了,但是将我一把推开,或者随便踩过我正在玩的任何东西,这种事他做起来一点都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他的小心眼和爱记恨是我从来没在惟真身上看到过的特质。倒不是说惟真曾经特别花过半点时间跟我相处,但我们偶尔碰面的时候,场面从来不会不愉快,如果他注意到我,他会揉揉我的头发或者给我一分钱。有一次一个仆人拿了一些木制小玩具到博瑞屈的房间来,有士兵、有马匹,还有—辆马车,油漆都掉得差不多了,他说惟真在自己的衣箱角落发现了这些玩具,想到我或许会喜欢。一直到现在回想起来,在我曾经拥有过的任何东西当中,那些玩具依然是我最为珍惜的。

马厩里的柯布是另一个危险区。如果博瑞屈在场,他跟我讲话和对待我的态度都还不错,但如果博瑞屈不在场,他对我就没有好脸色。他的意思很清楚,他不想要我在他工作的地方碍事又碍眼。后来我终于想通他是嫉妒我,认为博瑞屈因为要照顾我,所以不再像以前那样对他感兴趣了。他从来没有做出明显的恶劣举动,从来没打过我也没随便乱骂我,但我可以感觉到他很讨厌我,因此我尽量避开他。

堡里的士兵守卫都很能容忍我,仅次于公鹿堡城里的那些小孩,他们大概是最接近我并可称之为朋友的人。但不管这些男人对一个9岁、10岁的男孩多有耐心,我和他们之间实在没什么共通点。我看他们掷骰子赌钱、听他们说故事,但我完全不去找他们的时间还是比跟他们混在一起的时间多出太多。而且,虽然博瑞屈从来不禁止我去守卫室,但他也明白表示他并不赞成我到那里去。

因此,我既是、也不是堡内的一员。有些人我避开,有些人我观察,有些人我服从,但没有一个人让我觉得和他有感情深厚的牵系。

然后,在我快满10岁的某天早上,我在大厅里的桌子底下玩,跟好几只幼犬打闹成一团。当时还是一大清早,前一天有些庆祝活动之类的,宴会进行了一整天又大半夜,博瑞屈醉得不省人事。此时不管贵族还是仆役几乎都还没起床,厨房里也没什么东西能供我填饱肚子,但大厅那些桌子上多的是碎裂的糕饼和一盘盘的肉,还有一篮篮苹果、一大块一大块乳酪;简言之,就是充满了小男孩很乐意搜刮一番的食物。大狗已经叼走了最好的骨头,各自退回大厅里自己的角落,剩下一堆幼犬争抢比较小块的食物。我拿了一块相当大的肉饼,在桌子底下跟我比较偏爱的那几只幼犬分着吃。自从大鼻子死去之后,我就小心不让博瑞屈看见我跟任何一只幼犬有特别好的感情;当时我仍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许我跟猎犬建立亲密感情,但是我不会拿狗儿的命去跟他争。我正轮流跟3只幼犬你一口我一口吃着肉饼时,听见有脚步声在铺满芦苇的地板上慢慢接近,还有两个男人低声讨论事情的说话声。

我以为是厨房的仆役来清理善后了,于是从桌下钻出来,想在他们走之前再多抓几块好吃的东西。

但是被突然冒出来的我吓了一跳的不是仆役,而是老国王本人,也就是我的祖父。紧跟在他身侧的是帝尊,他眼神迟钝、背心皱巴巴的,显然昨夜也参与了饮酒作乐。国王最近才刚找来的弄臣小跑步跟在他们身后,蛋壳般的脸上是一双淡色的凸眼;他的模样实在太怪,肤色像面团,浑身上下穿着黑色相间的杂色衣,我几乎不敢看他。跟他们形成强烈对比的是黠谋国王,他眼神明亮,胡子和头发都刚梳整过,衣物也一尘不染、无懈可击。一时之间他似乎很惊讶,然后说:“你看,帝尊,这就是我刚才跟你说的意思。机会出现,某人把握住它——那个人通常是年轻人,或者是受到年轻的精力和饥渴躯使的人。王室不能忽略这些机会,或者任由机会被别人创造。”国王继续漫步走过我身边,对他的主题高谈阔论,帝尊则用满是血丝的眼睛对我投以威胁性的一瞥。他一挥手,意思是我应该赶快消失,我很快点了下头表示明白,我先冲到桌子旁边把两颗苹果塞进衣服,当我正拿起一个几乎完整无缺的醋栗塔时,国王突然一转身伸手指向我,弄臣也模仿他的动作,我僵立在原地。

“看看他。”老国王命令道。

帝尊恶狠狠瞪着我,但我不敢动。

“你会把他变成什么样的人?”帝尊一副摸不着头脑的神情。“他?他是斐兹啊!骏骑的杂种,一天到晚就只知道鬼鬼祟祟、顺手牵羊。”“笨蛋!”黠谋国王微笑,但眼神仍然强硬。弄臣以为国王在叫他①,露出乖巧的微笑。“你耳朵是不是被耳屎塞满了?我说的话你一个字都没听见吗?我不是问‘你看他是什么样的人’,而是问‘你会把他变成什么样的人’。他就站在这里,年轻、强壮、懂得动脑筋,虽然他生错了床,但他身上流的王室血液完全不比你少。所以你会把他变成什么?工具?武器?同志?敌人?还是你会把他就这么放着,等别人利用他来对付你?”帝尊眯眼看我,然后眼神瞥过我,发现厅里没有别人,于是困惑的眼神又转回我身上。我脚边有只幼犬哀鸣一声,提醒我说我们刚才分东西吃到一半,我警告它,要它安静。

“这个杂种?他只是个小孩啊!”老国王叹口气。“今天是。今天早上、此时此刻,他还是小孩,等你下次一转身,他就已经变成少年,甚至更糟的是变成成年男人,到时候你再想拿他来做什么就来不及了。但是,帝尊,如果你现在把他拿来加以塑造,等到10年以后,他就会对你忠心耿耿。他不会是满心怨怼的、可能被人煽动觊觎王位的私生子,而会是忠实的追随者,在血缘上和精神上都与王室家族团结在一起。私生子是一种独一无二的东西,帝尊。如果你给他戴上家徽戒指,把他派出去,他就成了没有任何外国君王敢拒绝的外交使节;有些地方你不敢把王子送去冒险,但是可以安心派他去。想想看,一个既是、又不是王室血亲的人可以有多少用途。交换人质?联姻和亲?私下进行的工作?用刀进行的外交?”国王最后的几个字让帝尊睁大了眼睛。一阵停顿,我们都在沉默中呼吸,注视着彼此。帝尊开口,声音听起来像是喉咙里卡了块干面包。“你当着这个小孩的面讲这些事,说要拿他当工具、当武器,你以为他长大之后不会记得你这些话吗?”黠谋国王大笑,笑声在大厅的石壁间回荡。“记得?他当然会记得,这点我确定得很。帝尊,你看看他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聪明才智,可能还有精技的潜力。我要是对他说谎就太笨了,而我要是毫无解释就开始训练教育他,那就更笨了,因为那样他的脑袋就会等着其他的种子来生根发芽。你说对不对,小子?”他稳稳注视着我,我突然醒悟到自己也正在回看着他。在他讲那整段话的时候,我们都牢牢看着对方、读着对方。这个身为我祖父的男人眼里有着诚实,一种无情的、硬梆梆的诚实,其中没有安慰,伹我知道我可以确定它永远会存在那里。我缓缓点头。

“过来这里。”我慢慢走向他。当我走到他身旁时,他单膝跪下来,与我视线同高。弄臣严肃地跪在我们旁边,认真地看看我的脸、又看看他的脸。帝尊低头对我们三人怒目而视。老国王对他的私生子孙儿下跪,当时我根本没想到这场面的反讽之处,只是严肃地任他拿走我手里的醋栗塔,丢给跟在我身后的那几只幼犬。他拿下扣在颈间丝巾上的别针,轻轻别在我简朴的羊毛衬衫上。

“现在你是我的人了。”他说,这番将我收归己有的宣言的重要性超过我们共同的血缘。“你不需要吃别人的剩菜。我会照顾你,照顾得好好的。如果有任何人表示要给你更多、更好的东西,要你反过来对付我,那么你就来告诉我他们要给你什么,我会给你一样多、一样好的东西。你永远不会觉得我小气,也不可能用‘没有受到善待’当作反过来对付我的理由。你相信我吗,小子?”我点头,这种哑然的方式依然是我的习惯,但他目光坚稳的棕色眼睛要求得更多。

“是的,陛下。”我开口。

“很好。我会下达一些关于你的命令,你要遵守。如果有哪项命令让你觉得奇怪,就告诉博瑞屈,或者来告诉我。你只要到我的房门口,拿出那个别针,他们就会让你进来。”我低头瞥了别针一眼,一颗红色宝石在银饰间闪烁。“是的,陛下。”我再度努力开口。

“啊!”他轻声说,我在他的声音里听见一抹遗憾,纳闷那是为什么。他的眼神放开了我,我突然重新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意识到幼犬和大厅,意识到帝尊脸上更添厌恶之情地看着我,意识到弄臣不明所以地热切点着头。然后国王站起来,转身走开,我全身一阵冷,仿佛突然脱下一件斗篷。这是我第一次在一个主人手下体验到精技的滋味。

“你不赞成对不对,帝尊?”国王的语气很家常随意。

“吾王可以随他的心意行事。”帝尊满脸不高兴的样子。

黠谋国王叹口气。“我问的不是这个。”“我母后当然不会赞成的。对这个小孩施恩只会让人觉得你承认了他,这会让她、还有别人开始胡思乱想。”“呵!”国王吃吃轻笑,仿佛觉得这话很有意思。

帝尊立刻激动起来。“我母后不会同意的,也不会高兴。我母后——”“她已经不同意我、也不高兴我很多年。现在我对这一点几乎没感觉了,帝尊。她会唠唠叨叨、拼命抗议,然后再一次告诉我说她要回法洛去当女公爵,之后让你继位当公爵。而且,如果她非常生气,她还会威胁我说,等她回去之后,法洛和提尔司都会起来叛变,另外组成一个王国,由她来当女王。”“之后让我继位当国王!”帝尊叛逆地加上一句。

黠谋自顾自点点头。“我果然没猜错,她的确在你脑袋里灌输了这种遗毒很深的叛乱思想。听着,小子。她可能会骂骂人、朝仆人摔摔锅碗瓢盆,但除此之外她绝对不会多做什么,因为她知道,当一个和平王国的王后比当一个叛变大公国的女爵要好,而且法洛完全没有理由要背叛我,除了她自己脑袋里发明出来的那些理由之外。她的野心向来都大过她的能耐。”他顿了顿,直视帝尊。“对王室之人而言,这是非常糟糕的缺点。”帝尊盯着地板,我可以感觉到他压抑的一波波愤怒。

“走吧!”国王说。帝尊像猎犬一样乖乖跟在后面,但他走前瞥向我的那一眼充满了怨毒之色。

①:弄臣是装疯卖傻,或以滑稽的动作言行逗乐(甚至不着痕迹劝谏)君主的人物,中国古代也有很多类似的例子,如《史记》中的淳于髡等人;英文称之为fool,也就是愚人、笨蛋的意思,因此这里弄臣以为国王在叫他。

我站在那里看着老国王离开大厅,感觉到一股由此而来的失落。这个人真奇怪。尽管我是私生子,但他还是可以以我的祖父自居啊!这样只要他开口,我就会愿意对他效忠,可是他却选择用物质来收买我的忠诚。苍白的弄臣走到门口时停了一下,回头看我一眼,用那双瘦窄的手做了个难以理解的手势,意思也许是侮辱,也许是祝福,或者就只是愚人随便乱挥手而已。然后他微笑,对我吐舌头,接着转过身去匆匆跟上国王。

虽然国王已经作出承诺,但我还是把甜食糕饼塞满了衣襟,在马厩后面的遮荫处跟那些幼犬全都分着吃光了。我们不习惯吃这么大一顿早餐,之后好几个小时我的胃都发出不舒服的咕噜声。幼犬挤在一起睡着了,但我的情绪在惧怕和期待之间摆荡,我多么希望不会发生任何事,多么希望国王会忘记他对我说的话。但是他没有忘。

当天晚上相当晚的时候,我终于拾级而上,走进博瑞屈的房间。一整天我都在想早上的那些话对我可能意味着什么,但这是多此一举。因为我一进房间,博瑞屈就放下他正在修补的马具,把全副注意力都转到我身上。他沉默地盯着我思索了一阵子,我也迎视他的眼神。有些东西已经变了,我感到畏惧。打从博瑞屈把大鼻子弄走以来,我就一直相信他对我也同样掌有生杀大权,相信他要除掉一个小鬼头就跟除掉一只小狗一样容易。这并不妨碍我对他产生亲近的感觉,人不见得要爱才会感到依赖。这种可以倚靠博瑞屈的感觉,是我生活中唯一真正稳定的事物,而现在我感觉到连它也开始四分五裂了。

“所以,”他终于开口,他的语调让这个词带着已成定局的意味,“所以,你就非得要跑到他面前去,是不是?就非得要让别人注意到你不可。好吧!他已经决定要拿你怎么办了。”他叹了口气,那种沉默变了,短暂的片刻之间,我几乎觉得他对我感到怜悯。但过了一会儿他又开口说话。

“我明天得替你挑一匹马。他建议我挑一匹年轻的马,建议我同时训练你们两个,但是我说服了他,说一开始最好先给你一匹年纪比较大、比较稳的马。我跟他说,一次教一个。但我有我自己的理由,要让你跟一匹比较……不那么容易受影响的马在一起。你要乖乖守规矩,如果你乱搞,我会知道的。你听懂了吗?我很快向他点点头。

“回话,斐兹。面对那些教师和师傅,你得开口说话才行。”“是的,大人。”非常典型的博瑞屈作风。要把一匹马交到我手上是最令他担忧的一点,处理完他自己担心的事,其他部分他说起来就相当轻松了。

“从今以后,你天一亮就要起床,小子。早上你跟我上课,学照顾马、驾驭马,还要学怎么样好好用猎犬去打猎,让它们注意遵守你的命令。我要教你的是人类控制牲畜的方式。”他重重强调这最后一句,顿了顿确认我听懂了。我心一沉,但还是点点头,然后又赶快加上一句“是的,大人”。

“下午你跟他们上课,学使用武器之类的,最后八成还要学精技。冬天在屋里上课,我想一定是学语言、符号、写字、读书、算数等等。还有历史。我不知道你学这些要干嘛,但是你得好好学,让国王满意,他可不是个可以随便得罪的人,更不要说惹他生气了。当然最明智的做法是根本不要让他注意到你,不过我没警告过你这一点,现在已经来不及了。”他突然清清喉咙,吸了口气。“哦,还有一件事会改变。”他拿起先前在缝补的那片皮革,俯身继续干活,仿佛是在对他的手指头说话。“从现在起你会有自己的房间了,在城堡楼上,王室成员都住在那里。要不是你拖到这么晚才回来,你现在就已经在那里睡觉了。”“什么?我不明白。房间?”“哦,所以你想说话的时候还是说得很溜嘛?你听到我说的话了,小子。你会有自己的房间,在城堡楼上。”他顿了顿,然后干脆地说,“我终于又有自己的隐私了。哦,对了,明天他们还要替你量身做衣服,还有靴子,不过我可不懂他们干嘛要给还在长大的脚丫子套上靴子,实在没道——”“我不想住到城堡楼上的房间去。”虽然跟博瑞屈相处的生活是如此压抑沉重,但我突然觉得这还是比未知要好得多。我想像一间又大又冷、石壁石地板的房间,阴影躲在角落里。

“嗯,反正你还是得去。”博瑞屈不为所动地宣布。“而且你早就该去了。就算你不是光明正大生的,你总归还是骏骑的种,把你像只小流浪狗一样放在马厩里,唔,实在不像样。”“我不介意。”我绝望地冒险说道。

博瑞屈抬起头,用严厉的眼神看着我。“哟,你今天晚上还真有谈兴,是吧?”我低头不看他。“你就住在这里,”我赌气指出,“你也不是小流浪狗啊!”“我也不是王子的私生子。”他简洁地说。“从今以后你就住在城堡里,斐兹,就是这样。”我壮起胆子看向他,他又低下头对着自己的手说话了。

“我宁愿自己是小流浪狗。”我大着胆子说,满心的恐惧让我声音都变了,我又加上一句,“你不会让他们对小流浪狗这么做的,一下子改变它所有的一切。他们把那只猎犬宝宝送给古林斯比爵士的时候,你还把你的旧衬衫跟它一起送去,让它有个闻起来像家的地方,可以慢慢适应新环境。”“唔,”他说,“我没有……过来这里,斐兹,小子。”我像小狗般走过去,走向我唯一的主人,他在我背上轻拍一下揉揉我的头发,就像我是头猎犬般。

“好啦,别害怕,没什么好怕的。再说,”他说,我听出他的语气有所软化,“他们只是告诉我们说你会在城堡楼上有自己的房间,没有人说你每天晚上都要睡在那里啊!如果哪天晚上你觉得那里太安静,还是可以下来这里嘛,斐兹,嗯?这样可以吧?”“我想是吧!”我咕哝着说。

接下来两个星期,变化来得既快且猛。天一亮博瑞屈就叫醒我,把我又刷又洗,我头发披散在眼睛上的部分被剪短,其余部分则绑成辫子垂在背后,就像堡里其他成年男子那样。他叫我穿上我最好的衣服,结果发现衣服穿在我身上已经变得太小,他啧了一声,耸耸肩说就先凑合着穿吧!接着我们到马厩去,他把那匹已经分配给我的牝马指给我看。那匹马的毛皮是灰色略带一些斑点,鬃毛、尾巴、鼻子和腿的下半部则是黑色,好像沾了煤灰一样,所以它的名字就叫“煤灰”。这是一匹温驯的马,体形优美,受到很好的照料,很难找到比它更不具挑战性的坐骑了。我本来还孩子气地希望至少能骑到一匹精神抖擞的阉马,但是得到的却是煤灰。我试着隐藏失望之情,但博瑞屈一定是感觉到了。“你觉得它不怎么样,是吧?唔,斐兹,你昨天是有多少匹马啊,让你现在对煤灰这么一匹乖巧健康的马不屑一顾?你对它要温和一点,它现在怀了小马,是克己爵士那匹脾气坏得很的枣红色种马的种。之前柯布一直在训练它,想把它训练成追猎用的马,不过我决定它比较适合给你骑。他有点不高兴,但我答应他把煤灰生出来的小马交给他从头训练起。”博瑞屈给我准备了一个旧马鞍,坚决表示不管国王怎么说,我得先表现出像样的骑术,他才会让人给我做个新马鞍。煤灰步伐平稳,敏捷回应缰绳和我膝盖的动作,柯布把它训练得好极了。它的性情和思绪让我想到安静的池塘。就算它正在想事情,想的也不是我们正在做的事,但博瑞屈非常仔细地监视着我,我不敢冒险试图了解它的思绪,于是我盲目地骑着他,只能用我的膝盖、用缰绳、用重心的转移来跟它交谈。这番努力很耗体力,让我早在这第一堂课还没结束之前就筋疲力尽,博瑞屈也知道,但他并没有因此允许我早退。我依然得给它梳洗、喂食,然后清理我的马鞍和马具,直到它的鬃毛梳理得毫无纠结,马鞍的旧皮革被油擦得发亮,我才得以离开,自己到厨房去吃饭。

但当我拔腿要朝厨房后门冲去的时候,博瑞屈一手按在我肩上。

“你不能再去那里吃了,”他告诉我,语调坚定,“那里只适合守卫、园丁之类的人去。贵族和他们的贴身仆人是在另一个厅里用餐,从今以后你就要到那里去吃饭。”说着,他把我连推带搡地弄进一间光线微弱的房间,房里有一条长桌,另外在房间前端还有另一张更高的桌子。桌上摆满了各式食物,用餐者的进度也各自不一,因为当国王、王后、王子像今天这样都不在的时候,坐高桌的人就不管正经八百的那一套了。

博瑞屈把我轻推到桌子左侧的一个座位上,这位子大概在长桌中间略偏前段的部分,但也没有太前面。他自己也在同一侧坐下,但是位置比较低。我饥肠辕辘,而且也没什么人死盯着我看到让我紧张的地步,于是我很快就吃掉了分量相当多的一餐。从厨房直接偷出来的食物比较热、比较新鲜,但这种事情对发育中的男孩并不重要,我饿了一个早上,因此胃口非常好。

填饱了肚子,我正想着某一片堤岸旁的沙地,那里被午后的太阳晒得暖暖的,有很多免子洞,是小猎犬和我常去消磨昏昏欲睡下午时光的地方。我起身准备离桌,但背后立刻有个男孩走过来说:“少爷?”我环顾四周看他在跟谁说话,但其他人都正忙着吃饭。这男孩比我高、比我大好几岁,于是我惊诧地抬头盯着他看,他直视我的眼睛,又问:“少爷?你吃完了吗?”我点点头,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那么请你跟来。是浩得派我来的,你今天下午要在操练场学习使用武器。我是说,如果博瑞屈已经帮你上完课的话。”博瑞屈突然出现在我身旁,单膝跪地,令我大吃一惊。他一边说话,一边把我的上衣拉直、头发抚平理顺。

“我跟他暂时是上完课了。哪,别一副这么吃惊的样子,斐兹,你以为国王会说话不算话吗?把你的嘴巴擦干净,快去吧!浩得比我还严格,武器操练场上可不容许迟到,快跟布兰特去吧!”我乖乖照做,心直往下沉。我跟在那男孩身后走出餐厅,试着想像一个比博瑞屈更严格的师傅。那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一走到餐厅外,男孩毕恭毕敬的态度立刻消失。“你叫什么名字?”他质问着,带我沿着碎石小径往武器室和操练场走去。

我耸耸肩,假装突然对小径两旁的灌木很感兴趣。

布兰特心知肚明地哼了一声。“喂,他们总要叫你什么吧!那个老瘸腿博瑞屈是怎么叫你的?”这男孩对博瑞屈明显的轻蔑让我吃惊,我脱口而出:“斐兹。他叫我斐兹。”“斐兹?”他窃笑。“是啊,他是会这么叫没错。那个老家伙说话倒是直得很。”“他的腿是被野猪弄伤的。”我解释。这男孩的口气好像博瑞屈的跛腿是他为了出风头而做的蠢事。不知怎么的,他嘲弄的口吻让我觉得被刺伤。

“我知道!”他不屑地哼了一声。“他腿上那伤口深得都见骨了。那头长着獠牙的大野猪差点就扑倒骏骑老兄,但是被博瑞屈挡住了。结果博瑞屈和6头猎犬都倒了楣,我听说。”我们穿过一堵爬满长春藤的墙上的门洞,操练场突然开展在我们面前。“骏骑走过去的时候还以为那猪已经快死了,他只要再补刺它一下就好,结果它猛跳起来朝他冲过去,而且把王子的长矛都撞断了,我听说。”我一直紧跟着这个年纪比我大的男孩,聚精会神听着他的每一字每一句,这时他突然转身冲着我来。我吓了一跳,差点摔倒,跌跌撞撞往后退。男孩嘲笑着我。“我看那年一定是博瑞屈代替骏骑倒霉的一年吧,嗯?我听别人都这么说,说博瑞屈用自己的瘸腿换骏骑逃过一死,又把骏骑的私生子拿来变成自己的宠儿。我倒想知道,你怎么突然就可以接受武器训练了?没错,他们还给了你一匹马,我听说?”他的声调里除了嫉妒还有别的东西。如今我已经知道,有很多人总是把别人的好运当成是自己吃亏。我感觉到他的敌意逐渐升高,仿佛我擅自闯进了一只狗的地盘,但如果对方是狗,我就可以跟它思绪相接,向它保证我没有恶意,但布兰特身上却只有那股敌意,像风暴逐渐集结。我心想,不知他是不是要动手打我,也不知他预期我会回手还是逃跑。我几乎已经决定要跑了,这时—个穿着一身灰的胖子出现在布兰特身后,一手紧紧抓住他的后头。

“我听说国王下令要让他接受训练,是的,还有给他一匹马让他练习骑术。对我来说这理由就够了,对你来说也应该够了,布兰特。而且我听说你是被派去把他找来这里,然后就该去向特勒姆师傅报到,他有差事要叫你做。你听说的不是这样吗?”“是的,女士。”布兰特的狠劲突然没了,只一个劲的点头。

“你‘听说’了这么多大八卦,我倒要提醒你,智者是不会把自己知道的事全都说出来的,还有,到处传故事的人脑袋里是空空如也。你听懂了吗,布兰特?”“我想是的,女士。”“你想是的?那我就讲得更明白一点。不要再到处多管闲事乱嚼舌根了,把你该做的事情做好。给我勤快点、甘愿点,说不定哪天别人也会说你是我的‘宠儿’。我可是可以让你忙得没时间讲闲话的。”“是的,女士。”“你,小子,”她突然转向我,这时布兰特已经沿着小径匆匆跑走了,“跟我来。”这老女人没有停下来看我有没有照做,只是径自大踏着步伐穿过开阔的操练场,我要小跑步才跟得上。操练场紧实的土地被晒烤得硬梆梆的,烈日灼烧着我肩膀,我几乎立刻就开始流汗。但这女人走得这么快,却似乎丝毫没有不适。

她全身上下都是灰色:深灰长罩衫、浅灰紧身裤,还有一件将近及膝的灰色皮围裙。我猜她是某种园丁之类的,不过她脚上穿的灰色软靴让我觉得纳闷。

“他们找我来上课……跟浩得上课。”我气喘吁吁地说。

她冷淡简短地点点头。我们走到武器室的阴影中,脱离露天操练场上的亮晃晃阳光,我紧眯的眼睛感激地睁开来。

“我要上的是武器课。”我告诉她,以防她听错了我先前的话。

她再次点点头,推开门,这座有点像谷仓的建筑是间武器室,我知道这里放的是练习用的武器,精良的钢铁武器是收在城堡里的。武器室里光线温和,略微凉爽,还有木头、汗水,和刚铺上的新鲜芦苇的味道。她脚步毫不迟疑,我跟着她走到一座架子旁,上面架着一根根削了皮的棍棒。

“挑一根。”她告诉我。从她叫我跟她走以后,这是她第一次对我说话。

“我是不是应该先等浩得来?”我怯怯地问。

“我就是浩得。”她不耐烦地回答。“现在你挑一根木杖,小子。在其他人到之前,我要先跟你一对一,看看你的资质、看看你知道多少。”她没花多少时间就搞清楚我几乎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很容易畏缩。她用自己手上的棕色棍棒只消几下敲击闪避,就扣住我的棍子,把它从我震得发麻的手中甩出去。

“呣——”她说,声调不严苛也不慈祥,就像园丁看到一颗用来当种子的马铃薯上稍有病虫害时可能发出的声音。我朝她探寻过去,在她身上发现跟那匹牝马一样的安静之感,一点也不像博瑞屈那样防着我。我想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有些人是完全不会感觉到我向他们伸出触角的,有些动物也是。我其实可以更进一步往她脑海探寻进去,但发现她对我丝毫没有敌意已经让我松了好大一口气。于是我乖乖站着不敢轻举妄动,任由她检视。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她突然质问。

又来了。“斐兹。”我的轻声回答让她皱起了眉头,于是我挺直身体,把声音放大一点。“博瑞屈叫我斐兹。”她稍微瑟缩了一下。“这的确是他的作风。见到母狗就叫母狗,见到杂种就叫杂种,博瑞屈就是这种人。嗯……我想我看得出他的理由。你是斐兹,我也就叫你斐兹。好,现在我要让你知道为什么你选的那根棍棒对你来说太长、太粗。然后你再重选一根。”她解释完,我选了另一根棍子,然后她慢慢引导我进行一段练习,这段练习当时看来复杂得无以复加,但不到一个星期就变得非常简单,就像把我那匹马的鬃毛编成辫子一样简单。我们刚结束这段练习,她的其他学生就一涌而入,共有4个人,都跟我年纪相差不到一两岁,但都比我有经验得多。情况颇为尴尬,因为这下子学生的人数变成单数,没有人想跟新来的对打练习。

我不知怎么熬过那一天,不过到底是怎么熬过的,现在我很幸运地已经一片模糊想不起来了。我记得她终于放我们走的时候,我已经全身酸痛,别人沿着小径冲回城堡,我则闷闷不乐地一个人走在后面,咒骂自己干嘛要惹国王注意。走了很久的上坡路才走到堡内,餐厅里又挤又吵,我累得没什么胃口,我想我只吃了肉汤和面包。我离桌一拐一拐走向门口,一心只想着温暖又安静的马厩,这时布兰特又拦住了我。

“你的房间准备好了。”他只说了这么一句。

我绝望焦急地看向博瑞屈,但他正在跟旁边的人说话,完全没注意到我哀恳的眼神。因此我再度跟在布兰特身后,这次是走上一道宽敞的石阶,走进堡内我从来没深索过的部分。

我们在一处楼梯间平台停步,他拿起那里桌上的一座分枝烛台,点燃插在上面的几根蜡烛。“国王一家人就住在这一厢。”他若无其事地告诉我。“国王的卧室就在这条通道底,跟马厩一样大。”我点头,盲目相信他告诉我的话,后来才发现像布兰特这种跑腿小厮根本不可能进入王室成员住的厢房,要更重要的仆役才进得去。他带我往上又走了一层,再度停步。“客房在这里。”他说着用烛台比了比,火光随着他的动作流动。“当然是重要的访客才有得住。”我们又往上爬了一层,楼梯比前两层明显窄了许多。我们在接下来的楼梯间平台再度停下脚步,我惶惶然看着往上愈来愈窄、愈来愈陡的楼梯。但布兰特没有带我继续往上走,而是沿着这一厢前行,经过三扇门,然后他拉开一扇木门的门栓,用肩膀顶开门。这扇门感觉很沉重且开启得不甚顺畅。“这房间好一阵子没用了。”他高高兴兴地指出。“但现在这就是你的房间了,欢迎你来住。”他说着把烛台放在一口箱子上,然后就关上沉重的门离开,留下我一个人在一间半明半暗的陌生大房间里。

我不知怎么地克制住自己,没有跟在他后面跑出去,也没有开门,而是拿起烛台点燃墙上的烛台。

多了两组烛光,阴影缩回角落里。壁炉里有一堆小得可怜的火,我翻动它一阵,主要是希望多点火光而非为了取暖,然后开始探索起我的新房间。

这是间简单的方形房间,有一扇窗子。墙壁和我脚下的地面用的是相同的石材,只有一面墙上挂着织锦挂毯,让石壁看起来比较柔和一点。我高举蜡烛想仔细看看它,但照不见太多东西,只看得出画面上有一只闪闪发光、长着翅膀的生物,还有一个看起来像国王的人在它面前恳求着。后来别人告诉我,这挂毯描绘的是睿智国王与“古灵”为友的情景,不过当时我只觉得它看来十分不祥不善,于是转身走开。

这房间有人敷衍打扫过一番,地上铺散着干净的芦苇和芳香药草,平整的羽毛床看起来刚拍打过,床上放着两条毯子,是高级的羊毛。围着床的帘幕已经拉开,箱子和凳子也都掸过灰,这些就是房里仅有的家具。但是,一张不但铺着床单还挂有帘幕的真正的床、一张附有椅垫的凳子,再加上一口可以放东西的箱子,我从来不曾独自享有过这么多家具,而且还是我一个人专用的,这使它们看起来更大了。

此外还有壁炉,我大胆地往里面又添了一块柴薪;还有窗子,前面放着一张橡木椅,此刻窗扇紧闭挡住夜风,但外面看出去八成就是海。

箱子的样式很简单,四角镶有黄铜,外表颜色深暗,但打开后里面是浅色的,还有木头的清香。箱里有我寥寥可数的几件衣服,是从马厩那里拿过来的,另外还加了两件睡衣,和一条卷起来放在角落的毛毯,除此之外别无他物。我拿出一件睡衣,关上箱子。

我把睡衣放在床上,然后自己也爬上床。现在要睡觉还嫌太早,但我全身酸痛,而且似乎也没别的事情可做。此刻博瑞屈一定已经坐在下面的马厩房间里,边喝酒边修理马具什么的,炉子里会生着一堆火,还有马匹动来动去的声音隐约从楼下的厩房传来,房间里会充满皮革、油,以及博瑞屈的味道,而不是潮湿的岩石和灰尘味。我套上睡衣,把衣服踢到床脚,安稳地躺在羽毛床上;床褥凉凉的,我皮肤紧绷着冒出鸡皮疙瘩。我的体温让床慢慢暖起来,我也逐渐放松。这一天紧凑又艰苦,我全身上下每一块肌肉似乎都又痛又累,我知道我应该先下床熄灭蜡烛,但实在没有那个力气爬起来,也没有那个意志力去吹熄蜡烛,让房里陷入更深的黑暗。于是我昏沉沉打着盹,半睁半闭的眼睛看着壁炉里那堆勉强挣扎的小火。我多希望自己身在别的处境,而不是这间被人遗忘的房间,也不是博瑞屈那充满紧绷感的房间,我想要的是一种安宁平静,或许我一度曾在某处得到过这种感觉,却已不复记忆。我就这么昏沉沉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