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首辅千金

此次回来已经是暌违十一年了,故乡变化之大,荻小姐不免好一阵唏嘘。

因为运河重被疏通拓宽,几年前还是一个宁静小镇的余家渡陡然繁华了起来。渡口泊满了漕船,沿河的几条小街排满了店铺。每晚过了三更,这里仍是一派灯火,酒馆歌楼冠盖云集。据华知县讲,这三年间足有三五千户人口从外地迁到镇里。余家渡本来就离县城不远,现在镇西头密密层层的房屋已经跟县城东门完全融成了一片。

荻小姐记得西街有家馄饨铺,味道极其鲜美,小时候每次父亲带自己和弟弟去,都像过节一样快乐。现在那里建起了一幢雕梁画栋的酒楼,打着扬州菜的招牌和太白遗风酒旗,想来是不会再有那样令人快乐的馄饨了。许多街道房屋都已拓宽重建,文庙也是重修的,金碧辉煌;当年常常去玩的旌善亭被拆成了平地华知县说会在这里开一个绸市。

华知县亲自送荻小姐回到如寿街的老屋。令她惊讶的是,小小的如寿街竟然也焕然一新,邻居都换了,房屋也全用白粉刷过。进了老屋则又一惊:自己的家岂止是修葺一新,几乎是重盖了一遍,而且加建了数间厢房。虽不至于张扬华贵,但也足够雍容气派,与当年的旧宅子自是天壤之别。宅后的小院虽不大,但新置的花草木石却显然极费心思。华知县在一旁赔着笑道:这小园是请扬州的名师重新打理了一道的,大小姐您看还能凑合着住吧?荻小姐在心里叹了口气,说:毕竟太过奢华了。

荻小姐知道华知县是父亲的门生,这一番做作也是煞费苦心。她看着园里那些玲珑奇巧的太湖石,开得热闹打眼的兖州芍药,好看是好看了,难言的一种感觉却梗在心里:自己当年的家是永远消失了。记得小时候与弟弟芸官在园子里斗草,弟弟最爱戴着纸头盔挥着竹刀扮将军,用弹弓打那株歪脖树上的鸟,却常常打碎隔壁何记米店的瓦

说起这何记米店,她还记得何家的二小姐何丽华,当年不惟余家渡,在县城也是出名的美女。那时候县学的那些后生、就是父亲口里不肯老实读书的猢狲们,将汉光武帝的名言改了一字,天天念叨着:宦仕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何丽华。荻小姐仍记得何二小姐的模样,细细的腰,细细的眉眼,走路娉娉袅袅,真是烟视媚行。于是便问一直在这儿看家的田妈。

田妈笑道:何二小姐啊,还没嫁人呢!何老爷前二年囤米发了大财,比当年还要富贵十倍了!现已在淮扬二府开着十余家米铺。何二小姐还在县里住着,只是不肯嫁。哗,怕都快有三十岁了。当年她看中了住咱们楼下厢房的吴家小哥,非逼着何老爷请媒人招小吴入赘;那吴小哥也怪,在县衙当个小皂隶,穷得叮当响却不肯攀这个高枝儿,又没说一定逼他改姓您不记得那吴小哥了么?对,就是他,会拳棒的。那次芸官淘气打破了韩舵爷儿子的头,盐帮的那些泼皮找咱家晦气,还是这吴小哥一个人赤手空拳打得二十多条盐帮的好汉东倒西歪

荻小姐笑了笑,转开脸去,淡淡地说,真是的,你若不提我竟快忘了呢

荻小姐哪能忘了呢。十二年前,二十岁的吴戈在外面闯荡了三年回来县里做了一个小捕快。县里房贵,就在余家渡租了她家的一间厢房住着。那年她才十四岁,父亲常年住在京城,很少回来,家里只有继母窦氏和弟弟芸官。忽然住进一个生人,又只是个粗人,荻小姐很是不惯。芸官倒很高兴。弟弟小她两岁,见吴戈会武艺,自是大为倾倒,天天缠着吴戈要学。

荻小姐记得那时候大家谈论得最多的,是县里的才子耿昭和钟汉儒,前者八岁能诗,后者十五岁中秀才。已经悄悄读过《莺莺传》、《霍小玉》的她,当时也爱胡思乱想。她见过耿昭,比吴戈大两岁,白白净净的,眉眼间总是一股羞涩。所以本来,她是根本不会正眼看吴戈的。她也听侠义故事,但她知道,自己将来只可能爱上崔生或者李靖那样的人。昆仑奴也好,虬髯客也好,都不过是才子佳人身边匆匆掠过的身影。

直到那次芸官惹祸。

父亲那时是个举人,在江北一带素有大名,可终究不是官,家境也不殷实,虽得知县颇多关照,毕竟不能跟这些帮会的无赖相斗韩舵爷可是连知县的面子都敢不给的人。那天屋外二十多个泼皮黑压压集了一片,定要芸官磕头赔罪,还要赔出五百两银。父亲正不在家,窦氏吓得浑身发抖,哪里敢开门。

她记得那天吴戈从衙门回来时,泼皮们已经动开了手,门窗都打坏了不说,仆人张叔也被打得头破血流。事情结束得非常快。她和弟弟躲在阁楼不敢探头看,只听到一片喝彩,转眼那帮泼皮就走得一个不剩。她知道后来吴戈为此遇到过打闷棍的,下蒙汗药的,都不能奈他何。他只是去了韩舵爷家里一趟,之后再也没有泼皮敢来聒噪。

芸官早已对吴戈佩服得五体投地,而她也开始注意起这个后生。她很快发现,吴戈是个很特别的人。他不快乐,心事重重。他与余家渡的少年们是那样的不同。当其他的人遛狗斗鸡、喝酒唱曲,或者谈论起何家二小姐的时候,吴戈总是默默地从他们身边走开,神情萧索。这一点,连芸官都看出来了。

在那两年,吴戈是荻小姐与弟弟共同的秘密。芸哥会每天来报告吴戈的行踪事迹,还常常偷溜到吴戈屋中看有没有什么武术秘笈。弟弟最津津乐道的就是吴戈破的案子。荻小姐最记得弟弟学着吴戈的口气说:从此人脚印来看,脚趾抠地呈内八字,外深内浅,鞋底也就是外沿磨得最厉害,左脚脚印浅而扭曲,每一步间距均是两尺七寸此人练过八卦游身掌的站桩功夫而且左脚有残疾吴戈就是凭几个脚印抓到了那个卖假药的江湖郎中,从而一举破了孙篾匠家的命案。

似乎当时的知县也曾很器重吴戈,然而他只是一直做着一名小捕快,没有升迁过。这并不是他不快乐的原因。似乎也不是因为何家二小姐托媒招赘。吴戈只是一个很难快乐甚至于很难讨好的人。这是当年她与弟弟的共同结论。

他不合群,话也不多,不风趣也不活泼;每次破案,知县会赏他二两、甚至十两银子也赏过,也不见他高兴,仍是那样闷闷的。他也学会了养几个泼皮作线人,开销不小,所以一直没有什么钱剩下。吴戈是个孤儿,小时候没读过什么书,但现在很好学,于是就没有时间交太多朋友。这也是他与那些真正的粗人不同的地方。但他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都是县学里顶尖的人物,比如耿昭。

吴戈每天一大早就去县里,黄昏才回。来回十里路他总是一路飞跑。他跟芸官说过,练武得学会跑,不光是站桩打沙包。

只有练武时的吴戈是快乐的。他在后院小园的那株歪脖柳树下抡石锁,打熬力气,像一匹精力充沛的小马不停地跳跃撒欢。他的面孔在这时是兴奋的,光彩照人的。每天他都会在清晨和黄昏的时候练一阵子,照例到井里打一桶水,练完后一桶水往身上浇下去。他晨练的时间太早赶不上,所以每次到了黄昏练功时,芸官就一定跟着在边上悄悄地看。

大约就是他打跑了盐帮泼皮之后的某天,也是黄昏,荻小姐去喊芸官回屋吃饭。来到后院,却见吴戈正练了一会儿功,浑身是汗,又提起一桶水当头淋下,像一头快乐的小兽一样兴奋地摇着头上的水。而这时夕阳照下来,照在他精赤着的膀子上,他身上一棱一棱的肌肉灵活地滚动着,皮肤象绸子一样闪亮吴戈浑身上下都在那一刻闪耀着金色的光芒;就连他身上的那四五道伤疤,也不像平时那样吓人了

荻小姐从来没有想象过,在这个既不是落难才子,更不是状元翰林的普通少年男子身上,竟也有这样一种慑人的光彩和美丽

十二年前的吴戈回过头,看到了荻小姐,冲她笑了笑,这大约是她第一次见到吴戈的笑,沐在阳光里的年轻的笑

荻小姐从回忆里凝过神来,发觉自己的脸都红了。这回忆未必不是自己的幻觉。

田妈说,吴戈五六年前就不做捕快了,回乡下了。但两年前那场洪水,他所在的整条村庄都被淹没,全县死了近两万人。这个吴小哥,谁知道还活着不

于是,荻小姐说,这个人,自己几乎都忘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