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山重水复

与“新中原”同时成立的还有一家“象屿新大地进出口公司”,也是军队企业参股组建的。“新中原”招牌弃用以后便启用“新大地”继续为赖昌星代理香烟转口业务,运作到1997年底止,共走私香烟5万余箱,获代理费180万元。这3家单位实际上都是空壳公司,王燕棣的作用仅是盖章而已。他交待:“所有这些转口香烟都是赖昌星控制的。”“进、出口的合同及相关单证均是远华的侯小虎、王茜一手制作,外方公司的印章就在他们身上带着,随用随取。”

突审王燕棣,又牵出了一个为赖昌星走私香烟开创“基业”的元老人物。这个案犯叫毕榕鹭,他是王燕棣的同学,是王与赖“联姻”的牵线人。1995年3月,准备以转口贸易方式走私香烟,也正是毕牵线联系上厦门市烟草公司副总陈子耕,让陈转让香港英美烟草公司计划给远华做。1995年6月,毕与陈赴港找英美烟草公司的代理香港威达行总经理一起签订了一个总合同,其内容为每月供货10~20个货柜,由香港远华直接付款给英美公司中国部,其中30%的定金付给“威达行”。这才开始了1995年下半年以转口贸易方式走私香烟的活动。王、毕的交待为新成立的香烟组全体办案人员带来几个明确了的重要信息:一是证实香烟走私的主要方式是假转口;二是进出口单证全是远华一手制作,侯小虎、王茜首次进入办案人员视野;三是远华借用其他公司代理进口,以掩盖自己的走私面目,这样的代理公司绝非这3家。

这3方面的信息在香烟组寻找突破口、在明确主攻方向的探索中突然见到亮点。

香烟组按既定的战略决策将人员分成两组,分兵行动,以尽可能掌握可供决定主攻方向的信息资料。一组人员前往海关、外代、港监、船代、理货各环节先后调取所有关于香烟进出口单证资料、电脑数据。举报信指称的香港富天船务驻厦门代理处已开始露出马脚。另一组人员先从审讯当时已被扣押的海关涉嫌枉法放私并销毁走私证据的嫌疑人吴宇波开始,梳理重要岗位上的重大疑点人员,并带他们到专案组,接受询问。海关的嫌疑人供称:走私香烟大约有3种手法———伪报品名;虚船虚航次出口;空柜假出口。

按照调查方案,香烟组决定从确认假出口开始启动调查工作。然而从何处下手呢?

当时从外代、外理、船代以及海关调回的资料均记载着复出口香烟是重箱出口。出口报关单以及单上批注的查验关员的记录,外理的理货单、外代的载货明细单、舱单记录的无一不是重箱出口。掌握的线索只有两方面材料:举报信所称的走柜不走货的线索以及海关查验关员供称的假出口的两种方式:虚船、虚航次以及空柜假出口的线索。

如果是空柜假出口,要调查的内容较复杂,环节也多。而关键单位即操作空柜假出口的富天船务代理驻厦门代表处(举报信的线索)已人去楼空,代表处的经理唐子澜已望风而逃。

如果是虚船、虚航次假出口调查起来就比较简单:报关单复出口的运输船舶及航次记录,如果在港监、卫检、动植检、边防等联检单位查不到到港记录,就可确认虚船、虚航次假出口成立。

办案人员按年度将3年中承运香烟出口的船名、航次以及申报离境日期用电脑整理出“运载香烟出口船舶、航次表”。其中由富天船务代理的船舶列为重点调查对象,然后分别到外代、卫检、动植检、港监要求这些单位根据统计表检索存档资料,分别查核究竟有无到港、离境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