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五陵山水画 巨无霸觊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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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五,天晴。

虽未黄昏,已近黄昏,巴鲁山下,一片苍凉。

古道两旁,枫树叶红如火,但路上却是尘土满天,红黄两种颜色,充斥着整个空间。

道上很静寂,除了风声,树叶飘落黄土的沙沙声之外,就只有疏落的阵阵蝉声了。

良久……

蹄声突然响起,惊起枫林中的一群归鸦。

这里正有一匹马经过,而且还是一匹神骏的大宛名驹。

马身红如枫叶,而鞍上人却仆仆风尘,一身白衣早已被尘土染成淡黄之色。

天地苍凉,蹄声急骤。

来的是个白衣少年,看他的样子,倒是满怀心事。

有人说“人到中年万事忧”。

但年轻的人又是否完全无忧无虑?

他在赶路。

他要赶到云龙镇。

云龙镇并不是个大市镇,但这个市镇的存在已很古老。

数百年来,这个市镇的变化并不大,如果效百年前的人一直能够活到现在,他一定可以发觉这里的景物,并没有多大的变化。

唯一变化最大,也许就只有龙刀庄了。

龙刀庄庄主是马回。

马回在江湖上的名气虽然不算太响亮,但在巴鲁山方圆千里,他倒算是威镇一方的武林大豪。

马回生性乐善好施,三十六式飞马神刀使得出神入化,巴鲁山附近的几个强盗,最少有一半以上是给他砍翻的。

还余下来的一半,虽然并不是给他砍翻,却也总算是给他吓跑的。

马回的身材相当魁梧,据说他的拳头可以一下子就把十颗核桃同时击碎。

他的拳头硬,但脾气更硬。

他绝不护短。

十五年前,他唯一的儿子马飞虹在镇中盗走了一座佛像,却给马回抓住,他要亲自砍掉他的右手。

马回并非装腔作势,他的飞马神刀已出手。

最后,还是马回的结拜兄弟把他阻止,只是赶走了马飞虹了事。

十五年了。

马飞虹已离乡别井十五年。

马向也在寂寞中度过了十五年的漫长岁月。

(二)

黄昏。

红日掩在西山,晚风已带来阵阵冰寒之意。

马回坐在一张已经陈旧的长椅上,怔怔望着西方在发愣。

他不算太老。

他才五十多岁,怎算老?

但他觉得自己的心老了。

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连烈酒也无法遣散的寂寞。

是不是人老了,就会变成这副样子?

马回不知道。

但他现在只能希望,只能在幻想,

他忽然觉得自己已累了。

他在厌厌欲睡,眼前的事物,一片蒙胧。

但就在这个时候,门外突然出现了一匹骏马。

马神骏,人更潇洒脱俗。

他衣白如雪,神采飞扬,腰间佩着一把青锋剑。

骏马、潇洒的少年、名剑。

这其中任何之一都足够令人为之瞩目。

白衣少年在庄前,脸上却带着几分犹豫之色。

马回也许真的累了,他甚至连这匹马来到庄门前也好像不醒觉。

就在此际,一声马嘶之声,希聿聿地响起。

马回终于醒了。

他好像从梦中被惊醒,又好像是从黑暗不见天臼的世界里重回大地。

“你……你是谁?”

白衣少年咬着嘴唇。

唇角竟已被咬出鲜血。

马回的脑海中,倏地浮现出一张熟悉的脸。

那是他儿子的脸!

马飞虹!

马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揉了再揉,看了再看。

“你是飞虹?”

白衣少年点头。

“你回来了,你到底还是回来了!”马回很兴奋,他又在怀疑自己是否正在做梦。

这是事实,活生生的事实。

他的儿子飞虹终于回来了。

(三)

云龙镇已度过了三十年平静的岁月。

这里本是强盗的窝,但强盗窝现在已变成了安乐窝。

住在这里的人,都觉得这是个难得的太平市镇。

当然,这里偶然也会有些过路的江湖客,他们也许是强盗,也许是被缉拿的凶犯,也许是专门施展空空妙手绝技的小贼,但这些人对云龙镇的太平,基本上并无太大的妨碍。

但这个一向太平的市镇,忽然就变得有点不太平。

不是“有点不太平”,而是极不太平。

对于这个宁静的市镇来说,这当然是一件很不幸的事。但当不幸的事降临的时候,又有谁能抛得开,推得掉呢?

当然,避凶趋吉是最好不过的。

但常言亦有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所以,人生却往往还是活在无可奈何之中的。

不幸的事发生在这一年的深秋。

秋夜渐渐显得漫长之间有一种说不出的肃寂之意。

长街上枯叶飘零,镇上绝大多数的店铺都已关门。

这里的晚上,一向都不太热闹。

唯一还在继续营业的,就只有一间小馆子,但店内的客人也已寥寥无几。

至于龙刀庄,仍然和平时一样,除了轮班当值的守卫之外,大多数的人都已休息。

但马回父子没有睡。

他俩一别十余年,现在父子团聚,自该好好庆祝一番。

夜已深。

马飞虹已回到寝室睡觉。

但马回仍然没有睡。

人老了,睡眠的时间往往也会相应地减少。

但他现在的精神,看来是比以前好得多了。

在他的卧室中,一灯如豆。

夜寒露重,但他仍然没有休息。

他坐在一张桃木案旁,手中拿一幅画。

这是山水图,画中景物很美。

马回看了又看,一双眼睛竟然像着了魔似的,连动都不动。

他的脸色很神秘。

直到一顿饭时光之后,他才的把这幅画藏好。

他收藏这幅画的时候,就算用“小心翼翼”也难以形容其慎重的万一。

这幅画是古董名画?还是其中别有隐情呢?

就在这个时候,龙刀庄突然响起了一阵吵耳的吆喝声。

马回一凛。

庄外发生了什么事?

晚风渐紧。

当马回走出卧室门外的时候,他第一句听到的话,就是:“马老儿,快滚出来!”

马回眉头一皱。

这人的声音亮如洪钟,又似在空中忽然响起了一个焦雷。

马回没有“滚出去”。

他悠然地,一步步慢慢地走出去。

嘿嘿!倒很热闹,想不到龙刀庄竟然给一群不明来历的黑衣人重重包围了!

(四)

黑衣人!

乌黑的龙刀庄的数十人,人人都千篇一律穿上黑衣。

夜行盗匪,都喜穿上黑衣,因为这样容易在夜色中掩藏自己。

但这些黑人虽然人人都穿黑衣,但却绝无隐藏自己。

他们不是来偷盗。

偷盗者必须善于隐藏自己。

他们是明刀明枪,燃点着火炬来“一于靠抢”的。

偷盗者虽然可恶,但更可恶的还是这些强盗。

马回虽然久经大阵,但这时候也难免给这形势弄得一怔。

叫他“滚出来”的,是个巨汉。

这巨汉也许只有用“巨无霸”之类的字眼,才足以形容他身材的魁梧壮大。

他身高几乎八尺,虽然天气已颇有寒凉之意,但他仍然敞开胸襟,露出了一身硬如钢铁的肌肉。

无论是谁忽然碰见这种巨无霸,恐怕都难免被吓了一跳。

但马回没有——

他曾经赤手空拳制服过一个更强壮、更高大的巨无霸,他所花费的时间仅是瞬息之间。

所以,身材高大的人未必一定可怕。

尤其是武功,更不能以身材的高矮大小作为衡量的准则。

马回不怕巨无霸。

也不怕对方人多势众。

但他却知道,龙刀庄多年来平静的生活,可能就此结束。

对于马回来说,这自然是一件值得遗憾的事。

巨无霸的手中有刀。

人是巨无霸,刀也是巨无霸。

这一把刀最少长达四尺,重量最少在五十斤之上。

这种人配上这种刀,无疑更能吓人。

幸好马回的胆子不小,巨无霸就算能吓死别人,最少他还是没有吓倒马回。

巨无霸又是一声巨喝。

喝声如雷,这人的声音更吓人。

但马回却只是淡淡一笑道:“尊驾是喉管有点毛病?还是有痰咯不出口?”

巨无霸“哼”了声。

他的鼻孔好像快要喷烟。

“马老儿,别装蒜,快把那东西拿出来,俺可以饶你不死。”

马回眉头一皱:“尊驾好像完全不懂人性,怎么说话总是有若猩猩一般,毫无礼貌。”

巨无霸哈哈一笑:“你说得好!”

马回一呆。

怎么这算是“你说得好”?难道这人真的是只大猩猩不成?

他心念刚动,那巨无霸已大声:“宿侯,名中王。”

侯中王!

猴中王?

“俺的外号,就是大力猩猩。”巨无霸咧开血盆大嘴,露出一排野兽般的牙齿:“俺用的刀,也叫猩猩刀!”

马回叹了口气,半晌才道:“这年头的怪事真越来越多,连猩猩也在舞刀弄棒了。”

侯中王“呸’一声,吼道:“废话别多说,快把东西拿出来。”

马回道:“你想要的是什么?一只香蕉?还是一只母猩猩?”

侯中王的肺差点给他气爆。

这人很容易就发脾气,真的像只野猩猩。

但他在盛怒中,居然还能把嗓子突然压低,沉着声道:“俺要的是那幅五陵山水!”

“五陵山水?”马回想了一会儿,摇了摇头道:“五陵山水是什么东西?老夫不懂。”

侯中王道:“那是一幅名画。”

“名画?”马回哈哈一笑,道:“这个老夫更加不懂,这种附庸风雅的事,老夫不懂,想不到猩猩大哥反而很有兴趣,这倒有趣得很。”

侯中王手中大刀一扬,哼道:“你的脑袋若给俺-刀削了下来,那倒无趣得很了。”

马回道:“老夫近来觉得每件事都很有趣,就算在茅坑上拉屎不出,也觉得很有趣,至于给人砍脑袋,恐怕更有趣极了,看来你倒不会令老夫失望。”

这一来,怔住了的却是侯中王。

他从来都没有想到,马回不但有严肃的一面,也有装疯扮傻的本领。

更无法达到任何的目的。

对于侯中王来说,这当然是“可怒也”的事。

但他仍然恃强逼迫马回。

他冷冷一笑,道:“马庄主,你可知道侯某是什么门路?”

马回道:“老夫看你,倒像是地狱门黄泉路的无主孤魂。”

侯中王的脸色一变:“老实说一句,咱们都是蜈蚣门下!”

这一次,脸色一变的是马回。

“蜈蚣门?”

“怕了?”侯中王脸上浮现出得意之色,道:“以本门的力量,就算十座龙刀庄,也绝不是对手。”

马回没有反驳。

如果侯中王真的是蜈蚣门的人,那么他的说话并不能算是太过分。

侯中王的脸色陡地缓和一点,道:“你还是乖乖地把五陵山水献出,息事宁人最为上策。”

马回轻轻叹息一声。

侯中王的脸上,居然还堆上了一种笑容。

可惜他笑的时候,连猩猩都不像,只像一头专吃死尸的食尸鹰。

“你可以考虑,俺也可以给你一点时间。”

“不必了。”马回立即答道:“侯兄口中所说的五陵山水图,根本就不在老夫的手上。”

侯中王怒道:“姓马的,别不吃敬酒吃罚酒。”

“老夫既不吃敬酒,也不吃罚酒,只想吃猩猩肉,喝猩猩血!”

侯中王厉声道:“只怕你的胃口太大,嘴巴却太细小!”

语音甫落,他的人已如巨兽般向马回身上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