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风铃下的少妇

拉萨的星光,朦胧如梦中的江南。

灯光仿佛已遥远如江南,人在灯下的风铃下,少妇依旧张着那如梦的眼睛凝视着遥远的地方。

她的梦是否在远方,或是远方有着她思念的人几?拉萨晚上虽然也寒冷,夜风却不像边城那么刺骨,甚至还带着拉萨健壮男儿的热情。

晚风吹过了“风铃”外的那株古老的松树,也吹响了屋檐下的风铃。

清脆的风铃声,在如此的夜晚听来,更增加了浪子思家的乡愁和游子的惆怅与悲伤。

——星光比家乡更远,可是星光看得见,家乡呢?几个小孩坐在一桌,每个人都放怀大吃着,在他们这种年纪,根本还不懂得家的真谛,他们只要有得吃有得玩有得睡,那么就算是天塌下来也无所谓。

叶开也曾有过这种年纪的时候,可是他在这种年纪时已懂得家的珍贵了。

人为什么都在失去后,才知道家的好处?少妇在看着远方,叶开在看着少妇,苏明明注视着叶开,金鱼早已和小华他们“和”在一起了。

少妇的眸子如梦,叶开的眼睛如某种精制的观察仪器,苏明明的眼睛则早已如星光般朦胧了。

“想不想听个故事?”苏明明忽然轻声说。

“故事?”叶开回过神,回望着苏明明:“什么故事?”“她的故事。”苏明明将视线移向风铃下的少妇。

“想。”

“请跟我来!”

要讲“她”的故事,当然不好意思当着“她”的面说,所以苏明明就带叶开到了一处飞泉旁。

今夜拉萨有星也有月。

江南呢?星光朦胧,月色明亮,将那倾泻而下的飞泉映成一条银色的长带。

泉水旁有个很大的岩石,苏明明就坐在上面,叶开当然也坐在上面,坐在苏明明的旁边岩石上。

月色如此的亮,风景如此的美,泉水声如此的柔细,大地如此的安详,如果他们是一对情侣的话,那该是多么浪漫的一幅画。

“她的名字叫娜娃。”苏明明柔声他说。

叶开当然知道“她”就是指风铃下的少妇:“娜娃?”

苏明明的表情忽然变得很悲伤:“如果你要了解娜娃这个人,就一定要先听一个故事才行。”

她说的是个悲伤的故事。

娜娃是个女人,是千百年前,生长在圣母之水峰北麓,古代的廓尔喀族中的一个伟大而圣洁的女人。

在凶恶歹毒强悍元耻的尼古族人围攻廓尔喀部落时,她的族人被击败了,她的爱人被俘了,她也被尼古族的酋长活捉了。

尼古族的标志是“红”,带着血腥的“红”,他们喜欢腥红和血朽。

他们的酋长想奸污娜娃,她抵死不从。

于是酋长威胁要杀她的爱人。

于是娜娃只有……她忍受,因为她要复仇。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她终于等到机会,救了同族和被俘的爱人。

她自己也不得不牺牲。

等到她的爱人带领同族复仇大军攻入尼古族尊酋长的大帐营下时,她已化作芳魂。

是芳魂,也是忠魂。

她手里还紧握着她在临死前写给她情人“果敢”的一首情曲。

是情曲,也是史诗。

请拾得这支歌曲的人,妥交给我那住在杜溪下的果敢。

我爱的果敢,你一定要活下去。

你要生存,就该警惕,时刻警惕,永远记住,记住那些喜欢污腥血红的人。

他们是好杀的。

你遇到他们,也不必留情,你要将他们赶入穷海、赶入荒塞,重建你美丽的故国田园。

故国虽已沉沦,田园虽已荒芜,可是只要你勤勉努力,我们的故国必将复兴,田园必将重建。

她的情人没有辜负她,她的族人也没有辜负她。

她的故国己复兴,田园已重建。

她的白骨和她的诗,都已被葬在为她而建的娜娃寺白塔下,永远受人尊敬崇拜。

这不是个壮烈的故事。

这是个悲惨的故事。

二叶开没有流泪,一个人如果胸中已有热血沸腾,怎么会流泪?不过他还是不能不问。

“她的白骨既然已埋在白塔下,你所说的这个娜娃又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娜娃虽然没有那些血腥的恶汉在压榨她的族人,”苏明明的声音中有了一丝哀愁,“但是却有个仿佛血腥恶汉的东西在压榨着她和她的爱人。”

“什么东西?”

“成名。”苏明明说:“她的爱人离开她,是因为要他成名。”“她的爱人离开她是因为要到江湖中去闯名号?”叶开说。

“是的。”苏明明的声音如飞泉声般梦幻:“所以她就被关在‘名利的酋长’的帐篷里,忍受寂寞孤独,忍受着岁月的侵袭,等着她的爱人有朝一日回来救她。”

“多久了?”叶开问:“她和寂寞为伍已有多久了?”

“三年。”苏明明说:“风铃在那株古松树下已有三年了。”“她的爱人叫什么名字?”

“阿七。”苏明明说。

“阿七?”

叶开的脑海里突然闪出一个人的影子,一个手拿着一把弯如月的弯刀的年轻人。

“弯刀阿七。”叶开喃喃他说:“会是他?”

“你在说什么?”

“没有。”叶开显然不想让她知道弯刀阿七这个人,所以他马上又问:“那么她知不知道阿七在江湖上是否闯出名堂了?”

“她曾经告诉过我,就算阿七在江湖上有了名,他还是不会回来的。”苏明明说;“因为他有了名后,也就有了无奈。”“这倒是真的。”叶开笑了,“身在江湖,身不由己,有了名之后,往往都也会有些无可奈何的事。”

“一个人出了名,往往会再有另一个想出名的人来找你决斗,然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直到你败了。”苏明明说:“在江湖上败就是死。”

苏明明顿了一下,又缓缓他说:“所以娜娃又说,阿七如果回来,一定是他死的时候到了。”

“她既然知道结果是这样,为什么还要等下去?”叶开说。

“因为她痴于情。”苏明明的声音又有了淡淡的伤感:“明知道结果是这样,她还是要等下去,一个痴于情的人,就好像痴于剑的人一样,明知道结果是死于另一痴于剑的人,他还是一样。”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说这句话的人,还真他妈的了解江湖人。

月色洒在泉溪上,碧波荡漾,就仿佛溪水里也有无数颗星辰在眨眼。

月光下,苏明明那双有着淡淡哀愁,浓浓寂寞的眸子在盯着叶开。

“你呢?你是不是也在等着那永无休止的决斗?”苏明明问:“你为什么不退出江湖是非呢?”

叶开没有看她,他的目光透过粼粼水波而落在泉水深处。

“纵然人退出江湖,但名仍在江湖。”叶开苦笑:“想出名的人一样会找到你,纵然你的人在天之涯海之角,在虚元的飘渺间,你一样元安宁的日子可过。”

苏明明没有再说话,她的人已陷入了沉思,仿佛在咀嚼着叶开这句话的意味,她的目光也转向那清澈见底的泉溪。

她没有开口,叶开当然更不会说话,在这么宁静美好浪漫的时刻,何必让那些恩恩怨怨无可奈何的事情来破坏这气氛呢?可是就在叶开准备享受一下这情调时,苏明明忽然叫了起来:“你看看,看看溪水上飘着的是什么?”

叶开立即转头望向泉溪。

碧波荡漾的溪面上,有着一只鞋子在飘动,是一只很小的鞋子,看样子仿佛是小孩子穿的。

“鞋子。”叶开说:“好像是小孩子穿的。”

“快,快去捡——”

苏明明的这句话还未说完,叶开已掠起,人在溪面上轻轻一点,又回到了大岩石上,他的手里己提着那只小鞋,水珠一滴滴落在岩石上。

苏明明刚刚急得很,可是此刻她并没有接过鞋子,她只是用一种带有恐惧的眼神看着叶开手上的湿鞋子。

她为何会有这种表情?这只不过是一只很平常的鞋子而已,她为何会有如此的举动呢?叶开没有问她,并不是他已知道原因,而是他知道苏明明一定会有解释的。

苏明明果然解释了,在她盯着鞋子看了一会儿后,她才开口:“这只鞋子是三个月前我做给玉成的。”

这只鞋子是玉成的,而他昨晚就已失踪了,现在有他的一只鞋子飘到这里,那么他一定出事了。

叶开回头看着那泉水倾泻之处的断崖:“上面是哪里?”

苏明明也看着断崖,她的声音也有了恐惧:“据说这道泉水是经过‘猴园’的地下。”

“猴园?”叶开微愣:“猴园就在断崖上?”

“是的。”

鞋子是顺着泉水由断崖流下,流到这里,断崖上是猴园,而玉成又是在要去猴园而失踪的,照这样看来,这座猴园里一定隐藏着不为人知、不可告人的秘密。

三第一道突破云层的曙光,由死颈的站头上射了出来,天色虽已亮了,但是大地还是一片灰蒙蒙。

朦胧中的“死颈”,看来就像是一幅水墨,却又比水墨多了一份神秘,一份怪异,一份恐怖。

伤口虽然疼痛,却已被心中的喜悦而掩盖了,阿七注视着朦胧中的“死颈”,欢欣已上了眉头。

过了“死颈”,就是拉萨,阔别了三年的拉萨别来元恙吧?布达拉宫的圆顶是否依;日在蓝天下闪闪发光,那些活佛的虔诚信徒,是否依旧不远千里的三步一拜,五步一叩,用艰苦的方法来表示他们的虔诚和尊敬?城里的长街是否依旧充满了那浓得几乎让人连气都透不过来的酸奶酪味。

城外屋檐下的风铃是否依旧垂挂着?是否依旧会发出引人思乡的响声?风铃下是否依旧有个人儿在倚窗远眺?她的眸中是否依旧带着淡淡的伤感?想到她,阿七就恨不得立刻飞回到她的身边,他依稀记得当年要离开她时的情景,她没有吵,没有哭。

她也没有挽留,只是用一种很淡很淡的口气说:“记得拉萨有个风铃。”

“我一定记得。”当年阿七很肯定他说:“只要我的梦想一实现,我一定会回来。”

那时的阿七还是一个充满抱负的年轻人而已,以为江湖就像他家的客厅一样很好走动,对于梦想就仿佛几时的诺言般有信心。

等他带着梦想、抱负和一把弯弯如月的弯到江湖上时,他才知道江湖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梦想”后来虽然实现,但人却已变了。

不是变心,不是变坏,而是变得“怕事”,变得不敢回家,因为他随时随地都要预防一些怀着和他当初一样的心理的人来找他决斗。

他怕回来家后,会连累到她。

一次不敢回去,两次不敢回去,三次四次……久了就更不敢回去了。

“江湖越走越怕”,这句话虽并不完全正确,却也有它的道理在。

阿七知道这一辈子大概已无法回家,因为在江湖上败就是死。

死人回不回家都已无所谓了。

——真的无所谓吗?江湖上的大侠客大名人英雄好汉,并不像传说中一样过的挺惬意,他们和平常人一样要生活要吃饭要玩要喝要花钱。

没有收入,又怎能花呢?这些侠客名人英雄好汉又不能去偷去抢,于是有的人就开始“兼差”。

兼差的行业中最好的当然就是“职业杀手”。

在人类所有的职业中,历史最悠久最无奈的职业,就是杀手,也是男人最原始的一种职业。

甚至比女人生育还来得古老。

干杀手的钱虽然赚得多,但大多数是悲剧人物,因为他们“出任务”时,随时随地都会有“死”的可能,而且还要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有时接到的任务是刺杀自己的亲人,那时不但不能迟疑,还要连眉头都不能皱一下。

杀手不但要六亲不认,而且必须冷酷无情,更要绝情,决不能有一点儿女私情,也不能有天伦之情。

绝情绝义、残酷狠暴、冷血无名,这些都是干杀手的必备条件,更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元我。

没有自己的时间,没有自己的利益,没有自己的恩仇,没有自己的家恨,属于自己的一切都必须绝离。

更重要的一点是,杀手这一手没有“退出”的机会,只是你一踏进来,至死才方休。

如果你想等捞饱了钱,然后退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就算仇人不杀你,同行的人一定会追到你,追到你完全不能说出秘密时才会停止。

——不能说出秘密的人,在这世上大概只有死人一种而已。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别人已认为你不可能对他们构成威胁时,或许会放过你。

就像阿七现在这样。

他的右手已断,人已残,纵然拥有重大的秘密,但为了保命,死也不可能会泄露出去,有时反而会去毁掉那些知道他秘密的人。

所以阿七的这种下场,是杀手们最幸运的,因为他已死过一次了。

别人一定会以为他已死在傅红雪的刀下,绝对想不到傅红雪居然会放过他。

傅红雪虽然砍断了他的一只手,却保往了他的生命。

从此江湖上再也没有“弯刀阿七”这个人。

晨阳升起,驱散了大地的那一片苍茫,也赶起了昨夜残留的酷寒。

“死颈”的险恶已清晰可见,但阿七并不怕,他从小就在拉萨长大,不知在这“死颈”已玩过多少次了,对于妖魔鬼怪的传说,他更是不信。

所以他虽然三年没有回来了,走到这“死颈”,心中已浮起了一丝甜意,看到了“死颈”,就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家一样,他的脚步不由得快了起来。高耸的断壁挡住了阳光,阿七走在阴影中,很地就可以穿过“死颈”,很快地就可以进入拉萨,当然也就很快地可以看见她了。

就在这时,他忽然看见了有个佝偻的老人从“死颈”的那一头走过来。

这个背已弯的老人背上背着一个竹篓子,他的右手拿着一个用两片竹片做成的夹子,沿路挟起路上的废弃物。

这个老人原来是个“拾荒者”。

阿七看见这个拾荒老人,心中不由得浮起了一丝敬意,这么老的人还在为生活奔波,岁月虽然在他身上留下了很多残酷的痕迹,这拾荒老人却没有低头,他的背虽已弯,行动己不太灵活,但是他还是凭着自己的努力去赚取生活的费用。

他没有儿女亲人吗?一定没有,否则谁又忍心让这么老的人出来为生活而劳累?这种不被现实生活打倒的老人,自尊心一定很强,他如果想去同情他施舍他,他一定会跟你翻脸。

幸好阿七已想出了方法,既可以帮助他,也不会损了他的自尊心。

阿七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叠银票,然后捏皱了,就丢在地上,他的人仍然很快地走着,很快地就和拾荒老人一错而过。

拾荒老人的眼睛一直盯着路面,他当然一定会发现阿七丢在路上的银票。

捡起掉在路上的钱财,并不会损失老人的自尊,所以阿七的心情实在愉快极了。

——帮助一个需要帮助的老人,这种事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事,可是却可以使自己的心情愉快极了。

早晨的风是最清新也最温柔的,风中不但有远山的木叶芬芳,也有拉萨城里的酸乳酪味道。

阿七深深地吸了口气,这是多么熟悉的味道?每次在酒后或午夜梦回时,多么渴望能闻到的味道?他贪婪地闻了好几口,然后正准备再加紧脚步时,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了声音。

“年轻人!”

声音苍老低沉,又带着历尽沧桑的味道,一定是抬荒老人的声音,阿七一回头就看见老人朝他走了过来。

“年轻人就不知道钱的可贵。”拾荒老人手上拿着阿七刚刚故意掉在地上的钱在他的面前扬了扬:“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万一被别人捡去了,不就要心疼好久了吗?”

阿七立即摇着剩下的左手:“不是我的。”

“不是你的?”

“不是。”阿七又从身上掏出了一些银票说:“我的钱都还在这里,你拿的那些钱不是我的。”

“哦!”抬荒老人看着手上的钱,叹了一口气:“唉!这么多钱居然没人要。”

“是您看到的,就应该是您的。”阿七说:“我还有事先走了!”阿七回过身,刚想走,忽然听见老人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

“我杀人的代价虽然很高,但一向都是活人会送钱给我的,想不到这一次居然有死人会送钱给我。”

杀人的代价?莫非这拾荒老人是个杀手?阿七猛然回身,双眼盯着拾荒老人,可是任他怎么看,也看不出这个拾荒老人会是个杀手。

“老人家,您刚刚说什么?能不能再说一次?”

“可以。”抬荒老人眯起眼睛说:“我杀人一向是活人付钱的,想不到这一次居然会有死人付钱。”

“死人付钱?”阿七说:“死人是谁?是谁要你杀人?杀的又是谁?”

“死人就是你。”拾荒老人笑着说:“你刚才偷偷地将钱丢在地上,大概是怕伤了我的自尊心,是不是?”

来了,阿七担心的事果然来了。

想不到傅红雪虽然放过了他,组织却还是不放过他。

“是组织派你来的?”阿七戒备的注视着拾荒老人:“我已经是个残废,逃命都来不及了,怎么可能会泄漏秘密?组织为什么还不放过我?”

“为了风铃。”

“风铃?”阿七微怔:“为了我老婆。”

“是的。”拾荒老人笑了笑:“你不死,傅红雪又怎么会死呢?”这句话阿七一定听不太懂,所以抬荒老人又解释。

“你虽然离家三年了,可是你老婆还是痴痴地在‘风铃屋’等,就算再等十年,她还是会等下去。”拾荒老人说;“如果你死了,那么情况就不同了,你老婆一定会替你收尸,也一定会替你报仇。”

拾荒老人又笑了笑,才接着说;“你老婆的本事,你一定很清楚的,不管是谁杀了你,她都能追踪得到,而且也一定能够杀了对方,不管对方是多么厉害的高手,她都有办法杀死。”

“既然你们都知道‘风铃’的报仇的心理重,那么就更不该杀我。”阿七说。

“我们哪要杀你?”拾荒老人眯起眼睛,嘴角露着诡异的笑容:“你是死在傅红雪的刀下,我们还全心全意要替你报仇。”

大地虽然已渐渐地热了起来,可是阿七却觉得一股寒意自脚窜起,他总算明白组织的目的了,他们想嫁祸给傅红雪。

他们当然一定有办法让“风铃”以为他是死在傅红雪的刀下,只要她知道他是死在傅红雪的刀下,那么傅红雪往后的日子恐怕就很不好过了。

“凤铃”的追踪与报复手段,没有人比阿七更清楚,就算你是天皇老子,她都有办法将你从皇殿深宫里扭到荒野凌迟而死。

四拾荒老人用一种很慈样的眼神看着阿七,当然也用一种很慈祥的声音问阿七。

“你知不知道我要用什么兵器来杀你?”

“刀。”阿七回答:“你只能用刀。”

“因为傅红雪是用刀的。”这句话并不需要说出,两个人心里都明白。

“你知不知道我要用什么样的刀来杀你?”拾荒老人又问。

什么样的刀?“两尺七寸,宽六分的刀。”抬荒老人笑着又解释说:“重量不能超过十七斤。”

阿七虽然见不到傅红雪的刀,但是他“当”过傅红雪的刀,所以他知道拾荒老人说的这些尺寸,一定是傅红雪那把刀的长度和重量,只是没想到拾荒老人居然拿出那把刀来。

漆黑的刀把,漆黑的刀身。

整把刀都是漆黑的。

漆黑得就仿佛寒夜雨中的苍穹,却又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光华。

刀形却是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

这样的一把刀,居然会是令人胆寒的魔刀?阿七盯着拾荒老人手中的刀,脸上竟然浮上了恐惧和尊敬的表情。

恐惧的是因为他知道今天已非死不可了。

——世上又有谁能真正的不怕死?尊敬的当然是拾荒老人手中的刀,因为这把刀就象征着傅红雪。

他尊敬的傅红雪。

迎着阳光,漆黑的刀锋中那股说不出的诡异忽然闪出了一道光芒。

一刀挥出,刀风破空。

刀声还未响起时,阿七的脖子已经和他身体离别了。

拾荒老人很慈祥地从背后竹篓里拿出一条白丝中,轻轻地擦着刀锋上的血迹,轻得就仿佛慈祥的祖父在擦孙儿的嘴角。

阿七的头落在滚烫的荒漠上,他的眼睛没有闭上也没有痛苦之色,他的眼睛居然是带着笑意地看着拾荒老人。

因为他临死之前总算知道了一件事,他没有看见傅红雪的刀,只听见刀声,但是他看见了拾荒老人的刀,却没有听见刀声。

一个只听见刀声,一个只看见刀,这其问有何差别?阿七的头落地时,远在拉萨城外“风铃”屋檐下的风铃忽然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