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人人都忙着结婚

新郎来接新娘子,伴郎理所当然是张说。钟笔打开门看到他的刹那,眼里再无其他人。张说穿一身白色西服,头发往后梳,笑的时候有些羞涩,看着她的眼睛比北极星还明亮,是她从来不曾见过的样子,有点儿像《花样年华》里的梁朝伟,可是比他年轻,比他英俊,比他更让人心动。

她爱的这个男人,比世界上任何人都英俊。

直到众人发出善意的笑声,她这才惊觉自己竟然发起花痴来,又气又恼,拦他们不让进,故意为难说:“新郎请讲一个笑话,要把所有人都逗笑了才行。”

魏建平从未讲过笑话,只得硬着头皮说:“两只番茄在路上走啊走,突然一辆车子冲了过来,把其中一只轧碎了,另外一只哈哈大笑……”笑话还未讲完,就被打断了——

“番茄酱!谁不知道啊,都老掉牙了,换一个,换一个。”

后面一个虎背熊腰的哥们儿站出来,龇牙咧嘴地说了一个,结结巴巴,不知所云,一点儿都不好笑,反倒是大家被他抓耳挠腮的窘态逗得哈哈大笑。钟笔在空中用力划了个叉,“这么喜庆的日子讲冷笑话,打回去。”

原来大部分男人都没有幽默细胞,而不是只有张说呆头呆脑,不解风情。男人应该让女人笑,而不是哭,就是哭,那也是喜极而泣。

张说恼了,“你这么为难新郎,里面的新娘子可是会心疼的哦。”钟笔充耳不闻,冲他做了恶鬼脸。

魏建平满头大汗,说:“要所有人都笑,这不是存心难为人吗,不如换给红包吧,每人一个。”端来一盘红包,见人就塞,看得众人直笑。

房间里的姐妹齐声叫起来:“哪有这么容易!”一人一个?也太小看她们了,一人十个还差不多。

男人们十分泄气,都冲张说开火,“都怪你媳妇,专门刁难人。”张说苦笑,“我有什么办法?”想了想,叫来新郎,嘱咐了一番话。

魏建平整了整衣衫,排众而出,“我要求跟新娘子说话。”

“行,在门口站着。”

门扉紧闭,魏建平贴在门上,轻轻喊了一声:“小薇?”

里面传来极细微的一声回应,他知道对方能听到。他清了清嗓子,一字一句说得很慢:“小薇,以前,对不起……”面红耳赤憋了许久,终于说了一句,“我爱你。”当着众人的面,虽有几分羞涩,但是态度诚恳,情真意切。

半分钟后,大门訇然大开。小薇站在他对面,唇角含笑,眸中却有泪光。女人的终极目标也不过是有人男人真心诚意地说“我爱你。”

本来没有什么煽情的地方,但此情此景,所有人都被感动了。

他们的婚礼不是很盛大,然而新郎新娘脸上的笑意直达人们内心深处。他们一定可以幸福美满,白头到老。

当幸福迟迟不肯降临的时候,所有人都要相信,那不是你我的错,而是时机还未成熟。

生涩、稚嫩的爱情青果需要充足的阳光和水分才能散发出芬芳浓郁的香气。爱情也需要成长,有了时间的催化,才能变得成熟。

没有什么比失而复得更让人珍惜。

左学在婚礼上闹了个大笑话。他提着花篮跟在新郎新娘身后的时候,脚底一滑,摔了个底朝天。虽然他很快爬起来了,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往前走,但就是这样故作成熟、欲盖弥彰的动作,反而引来更大的关注,所有人哄堂大笑,将婚礼的气氛推向最高潮。

婚礼中最不高兴的便是他,后来他愤愤地摔了花篮。这件事在他幼小的上留下阴影,他耿耿于怀长达数年之久,恐怕要等到他自己结婚时才会释然。而钟笔总是在他想要遗忘的时候重提此事,当做茶余饭后的笑谈。

在魏建平和小薇的婚礼过后没多久,钟笔又收到一个惊喜。

每月月末例行的钟家家庭聚会上,钟笔带了左学出来吃下午茶。钟箦来的时候,意外地带了一个女孩子来。那女孩子二十来岁,衣着朴素,扎着马尾,五官十分普通,鼻子上还有几个雀斑,但是眼神清澈,一看就知道是心地善良的好女孩儿。她躲在钟箦身后,笑的时候有几分害羞,还有几分扭捏,“姐……姐,你好,我叫李彤。”普通的名字,普通的背景,普通的人,普通的爱情。

不不不,每个人的爱情都是独一无二的。

钟笔看着钟箦从头到尾牵着她的手,仿佛所有的心事都着了地。她用家长的眼光打量眼前这个女孩子,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口气有点儿像法院里的法官审问犯人。

李彤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阿箦工作的画室附近有个超市,我在那里当收银员。”

“哦,原来你们早就认识。那怎么会在一起呢?”

李彤脸上升起两朵红晕,“有一次阿箦来买东西,没听到理货员的吆喝,把一架子的促销罐头弄倒了,滚得满地都是,差点儿还砸到人。刚巧那天是五一的前一天晚上,超市也没什么人,我就帮他捡,后来他送我他自己画的玫瑰花。”

“然后你们就在一起了?”

钟笔不知道的是,那天经理看见乱七八糟的卖场,大发脾气,以为是李彤失职,差点儿把她开除了。为此她被扣了半个月的薪水,却一句抱怨的话都没跟钟箦提。后来钟箦还是知道了,要赔她钱,李彤当然不肯要,开玩笑说:“如果要赔,就赔你自己画的画吧,颜色真漂亮,看着就喜欢,可以贴在墙上。”钟箦便给她画玫瑰花,每天一朵,每一朵颜色都不一样。她当宝贝一样锁在抽屉里,时不时拿出来看。它们虽然不是真正的玫瑰,却永不凋零。

画到第一百天的时候,不需要任何语言,他们自然而然在一起了。他们是最普通的年轻男女,心思单纯,没有钱,没有尊贵的身份,没有地位,也没有受过太多教育,能力有限,但他们知道彼此扶持、彼此照顾、彼此忠诚,并且将这些当成习惯,终始不渝。背叛和遗弃对他们来说,无异于下十八层地狱,天理不容。

钟笔跟着问:“你家还有什么人?”钟箦急了,扯了扯她的袖子。钟笔瞪了他一眼,傻弟弟,姐姐还不是为了你好!

李彤老老实实地回答:“我是滨州人,爸爸是纺织厂的一名染布工人,我在家里排行老大,底下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都在读书。”讲到弟弟妹妹,她兴奋起来,小脸发光,“他们成绩很好的,全年级第一。”十分骄傲。

生活清苦但是安贫乐道,钟笔想起以前自己家里也是这样,唇角逸出微笑,“老大好,有责任心,知道照顾人。钟箦交流有障碍,希望你能好好照顾他。”

李彤笑,“不会啊,我们用短信交流。”

钟笔哑然失笑,她忘了,情人之间有他们独特的交流方式。

回去后,她向张说发表感慨,“我一直把钟箦当自己孩子,跟左学差不多,想着送他进学校再读两年书,却忘了原来他已经长成了一个男人,知道照顾别人,知道承担责任。他跟我说他想开一个店,做点儿小生意,卖一些绘画用的工具。”钟箦的画虽然不错,但还不足以支撑他养家糊口。

张说点头,“那也挺不错,我可以帮忙打听打听店面的事。”

当钟箦的小店初具规模、可以开张做生意时,天空已经飘起了零星小雪。钟笔掸落身上的雪珠,将衣服挂在架子上,回头说:“虽然下雪,外面一点儿都不冷,这天气,真是奇怪。”张说伏在餐桌上工作,近来他在钟笔这儿流连的时间越来越长,连工作也带上来做。

左学半趴在沙发上写作业,见她进来,连忙把电视关了。

钟笔也不说话,手在他耳朵上一揪,“老老实实写作业。”左学灰溜溜地躲回自己房间。

张说给她看一封电子邮件,“同学聚会?什么时候?谁办的?”他的同学聚会,跟她有什么关系?又看了一眼,叫起来,“什么,还要带家属……”

“你去不去?”

“都什么年代了,还办同学会?”话虽这么说,她总不能不给张说面子,让他一个人去。

张说慢慢悠悠地说:“袁蓝主办的。”

“什么?”钟笔的警觉性立马提到最高点。

“她要结婚了,因此办了这个同学会,算是请喜酒的意思。”

一颗心提上去又放下来。钟笔头一个反应时,“怎么又有人要结婚?”

张说看了她一眼,“人到了年纪自然就该结婚了。”

“说一说,说一说,她老公干吗的?”钟笔十分好奇,一脸八卦,顿了顿又说,“她不是对你情有独钟、念念不忘吗,怎么要结婚啦?”

张书重重地捏了一下她的脸,惩罚她胡说八道,“只知道是海归派,似乎是搞药物合成的,目前在中科院任职。人家比我好。”

钟笔心想:原来袁蓝也喜欢理科生,大有惺惺相惜、英雄所见略同之感。

聚会那天正好是圣诞节,北大校园里到处贴满了“MerryChristmas”的彩色条幅。天气很好,阳光明媚,甚至有鸟儿在枝头欢快地鸣叫,路旁高大雪松上面残留的白雪提醒人们现在并非春天。袁蓝大手笔,竟然向学校租借了餐厅一楼的大厅,布置得喜庆洋洋。一字排开的自助餐,饭菜下面是滚烫的热水,热气氤氲,人声鼎沸。

除了袁蓝,钟笔一个人都不认识。俩人打过招呼,不再交谈。袁蓝今天一袭华美的改良式旗袍,更衬得她身姿摇曳,意气风发,对钟笔连敷衍都不屑,显然是旧怨难消。钟笔有几分尴尬,觉得自己来错了地方。

张说跟同学聊天叙旧的时候,她就站在边上干笑,不断纠正别人“张太太”这个称呼,“不不不,我们还没有结婚,请叫我钟小姐。”

后来,张说皱着眉头瞪了她一眼。她自知理亏,端了一碟子蛋糕跑出来。张说转个身便找不到她人,打电话一路寻了过来,见她坐在未名湖畔石头上打水漂,有一下没一下的,枯黄的草地上还放着她未吃完的蛋糕。

“怎么出来了?”

“外面的空气多新鲜,天气又好,北京没有风的冬天真是难得。我昨天经过二环的时候,护城河里有人在冬泳,也不要嫌水脏。”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

张说听了有所触动,吸了口气,看着湖面,慢悠悠地说:“以前我问你怎么样才肯结婚,你说除非冬天跳未名湖。”说完,他开始脱大衣。

钟笔双眼圆睁,发出尖叫。

张说脱到只剩贴身衬衫的时候,寒气袭来,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望着眼前这个目瞪口呆的女人,“你不阻止我?”他需要一些激烈的手段逼得她不得不屈服。

钟笔双手掩唇,阻止自己引来更多围观的群众,双眸亮如星辰,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摇头说:“张说,你不知道,这是我少女时代最大的梦想,谁要是为我跳未名湖,我二话不说嫁给他。”顿了顿,又问,“你真要跳?不怕冷?”

张说解开腰带,任由裤子落在地上。这时已经有路过的学生看见了,到处喊:“快来看啊,快来看啊,有人要跳湖啦,有人要跳湖啦。”引起很大的轰动。

钟笔见他来真的,张开的嘴一时合不拢,“这么大年纪,还做这种事,你不怕别人笑话你?”理智上她应该阻止他,感情上却又不想阻止,心里十分纠结,矛盾。她想自己是一个虚荣的女人,愿意看到别人为她寻死觅活……

张说直骂她没心肝。

此情此景,若是普通女人,早就感动得一塌糊涂,哭着喊着说“不要跳了,不要跳了,我嫁给你”。

他吸了吸气,硬着头皮说:“不要紧,一个人一生总要做一件傻事,人生才能圆满。”他不想再等了,既然她要他跳湖才肯嫁给他,那他就跳,就当冬泳好了。反正他不是北大的学生,丢人也不要紧,更重要的是跳未名湖是死不了人的,能抱得美人归,犯傻也值。

他做了几下热身运动,犹有自我调侃的心情,“奥巴马都能当总统,我想我也可以跳未名湖。”一切皆有可能。

话一说完,扑通一声,他跳进了还未结冰的湖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