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十里香 第1——5章
第一章十里香
楔子
这里没什么不好,青山绿水,草木飘香,吃的喝的,都是以前求也求不得的绿色食品,绝对天然无公害,陪伴在左右的,全是永远不会背叛,永远不懂阴谋诡计,最最让人安心的动物伙伴……
小茹净了手,拿了一块儿两斤多的,香喷喷的猪肘子抛给趴在脚下,懒洋洋地眯着眼睛打瞌睡的山林之王——老虎‘乖乖’!
乖乖抬起眼,先是像一只乖巧的小猫咪一般蹭了蹭小茹的腿,才低下头,细嚼慢咽地吃肉。
看着它那乖巧的样子,小茹忍不住失笑,揉了揉眼睛,伸了下懒腰,心想:一会儿就到给婆婆按摩的时间了,老人家最近腿脚有些酸痛,看来应该用药水泡泡脚,每日加一碗乌鸡天麻汤……现在的日子总算安定下来,虽然有些不厚道,但是,要是她那未曾谋面的夫婿永远不出现,那——就更完美了!
第一章十里香
武昌
此时正是初夏时节,细雨朦朦胧胧地笼罩着街市,就因为这雨,街上行人不多,只在码头上,寥落地立着几个头顶草帽的挑夫搬工,岸旁有一座酒楼,挂着青布幡,上书十里香酒馆五个隶书大字,外表古旧,只是偶尔有酒香飘出,却是极为香醇,来往的行人闻见,少有不勾引起肚子里的馋虫,入内小饮几杯的。
时值正午,一辆乌黑的马车在十里香门前停住,赶车的是个一身短衣,腰缠软剑,眉目俊美,身量极高的年轻男子,只见他跳下车,拿了把纸伞,掀开门帘,迎接出一位一身青布儒衫,看起来年过半百,仙风道骨的老人。
年轻男子见老人举目望着那酒楼,不由笑道:“老爷,怪不得小楼一个劲儿地喊着快走,原来,是老远便闻见了酒香啊……”
他话音未落,马车里又下来一个年轻人,也是短衣打扮,年纪和赶车的差不多,只是面上苍白无血色,一脸病容,他一出来,先朝着先前开口的赶车人翻了个白眼,“滴酒不沾,还叫什么男人……”一句话尚没有说完,就轻咳不止,让那赶车的年轻人皱起了眉头:“楼易,你别不当回事儿,就你这身体状况,酒再喝下去,恐怕过不了多久,就能去见识一下阴曹地府了!”
青衫老人笑望着两个手下:“进去吧,一天没吃东西,老夫到有些饿。”语毕,他当先带路,走进了酒楼大堂。
十里香酒馆的老掌柜也算是眼力不错的能耐人,一眼望过去,客人是达官贵人,是商贾富豪还是一般百姓,也能认个八九不离十,要不然,也不敢在这样的地方开酒馆,可是这一次,他对进来的客人却有些摸不到头脑,老人挺仙风道骨,身上却没有那些官吏的霸气,也没有富商的俗气,身边跟着的两个随从,个高的长相俊美,器宇不凡,腰缠软剑,到像是个江湖人物,可身上却带了几分江湖人欠缺的斯文,稍矮一些的那个,脸色不好,明显身上有病,长相也稍嫌平凡,可是一双眼睛明亮清澈,宛如稚子,也不像是一般人……
目光流转,老掌柜便笑了一笑,反正别管客人是什么人,好生伺候着就是了,虽然这般想,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好奇,忍不住站起来,亲自走过来问道:“老先生,请问几位要点儿什么?”
那老人四处观望了一下,道:“掌柜的,我看你们这里的客人多是吃鱼?”
“老先生真是仔细人,没错,我们十里香最出名的就是温酒的工夫和赵师傅的全鱼宴,几位要不要试一试?”
那位老人尚未发话,病着的年轻男子却眼睛一亮:“掌柜的,先别说别的了,赶紧给我来一壶好酒,老远便闻见你们这里的酒香,逗引得我肚子里的馋虫大闹啊……”
他话没说完,另外同桌的一老一少都忍不住摇头苦笑,一抬眼,看见年轻男子闪亮的眼睛,老人无奈地摆摆手,对老掌柜道:“掌柜的,先来一壶酒,上几个你们店里拿手的小菜……”
“好嘞,三位稍候。”老掌柜赶紧吩咐了跑堂的小伙儿上菜上酒。
那个用软剑的年轻人却不待掌柜走开,紧接着问道:“请问,附近有没有医馆药铺?”
老掌柜一怔,看了桌旁病恹恹的男子一眼,随即了然,点头道:“你们出了门,向北走半刻钟,便有一个孙家医馆,里面的孙仲卿孙老大夫医术十分高明,在我们这里,堪称第一了……”
谁知道,老掌柜话音未落,旁边就有好几个客人插言——
“掌柜的,你这话可违心了。”
“就是,谁不知道咱们这儿论起医术高明,当然首推楼家娘子……”
“是啊,城北孙老大夫固然不错,可是在楼家娘子面前,也是执弟子礼的……”
在座的这一老二少三个客人面面相觑,他们本只是想抓药而已,这位年轻人的病,早有名医看过,也给开了药方,他们此行并没有找大夫的意思,只是这会儿也被酒楼里吵吵嚷嚷的客人们引起几分好奇,赶车的那位低头一笑,对着面有病容的年轻人低声道:“楼家娘子,哟,她夫家还跟你同姓呢,说起来,楼可不是大姓儿,说不定,你们还能有点儿亲戚关系……”
两个年轻人不以为意地低声笑闹,那个老人沉思片刻,却是脸色微变,高声对着老掌柜道:“掌柜的,你们说的孙大夫……可是前朝的孙神医?”
见那个老掌柜点了点头,青衫老人大是惊讶:“孙神医行医近四十年……可以说是医界的老前辈了,怎么会……怎么会对人执弟子礼?这位楼家娘子,年纪多大了?”
老掌柜的见今天来的客人多是熟客,而且人也不多,想了想,干脆坐下来细说:“老先生,其实,楼家娘子年纪并不大,不过是个双十年华的少妇,至于说孙神医在她面前执弟子礼,那完全是钦佩她的仁心仁术。”
“一年前泛黄地区发生恶核瘟疫,好多城市的百姓都遭了传染,就连朝廷设立的惠民所也是十不存一,真是死伤遍地,惨不忍睹,当时,楼家娘子带着两名弟子,亲身涉险,至疫区帮忙防治疫病,历经三个月,终于研究出了预防和治疗恶核的方子,楼家娘子不但没有藏私,还把方子献给官府,希望能通过官府的力量广为流传,使得更多的百姓可以得到救治,当时,孙神医看到方子,研究了一日一夜,仰头长叹三声——我不如也!从那以后,老神医每一次见到楼家娘子,都恭恭敬敬地行弟子礼……”
“是啊。”旁边有一酒客闻言笑道,“那楼家娘子本就腼腆害羞,第一次在东大街见到老神医,结果,被孙神医一个大礼,吓得扔了药箱拔腿就跑,第二次见到孙神医,更是惊得脸色通红,差点栽下楼去……她这般害羞,偏偏孙神医遇上楼家娘子,总是一脸严肃地行大礼,每每把人家吓得落荒而逃……”
那位青衫老人闻言一怔,心想,早听说前朝的孙神医虽然医术高明,可是为人最是促狭,现在看来,果然如此,他一开始也许真是因为敬佩那位楼家娘子的医术,难以自已,才行大礼的,可是后来的举动,显然是故意逗趣……
他们说得热闹,那位用软剑的年轻人却是猛地站起身,就要向外走,青衫老人一怔,急忙一把抓住,苦笑道:“丁峰,正吃饭呢,你这是去哪儿?”
“老爷,既然这位楼家娘子的医术高明,我们不如请她给小楼看看……”
青衫老人失笑:“这会儿正是吃饭的时候,人家楼家娘子也得用饭啊,你那么着急做什么,先安安稳稳地坐下来吃完饭。再说,你知道楼家在哪吗?”
旁边的客人见了,也笑劝道:“小伙子,说起来楼家还有这十里香三成分子呢,是自家人,等过了吃饭的时辰,让咱们李大掌柜陪你走一趟就是,何必着急!”
老掌柜打量了一下这一老二少,眉宇间带了几分迟疑,犹豫地道:“老先生,二位……楼家娘子的确是医术高明,只是,有一件事儿我恐怕要先告诉你们……寻楼家娘子瞧病,若不是急症,那就一定要排队……”
一句话说得这三位客人一时间摸不着头脑,青衫老人迟疑了片刻,笑道:“应当,‘先来后到’的道理我们还是懂的……”
老掌柜和几个熟客对视一眼,苦笑道:“呵呵,算了,等过了晌午,老朽陪几位客人走一趟,你们亲眼去看看再说吧。”说完这句话,老掌柜就自顾自地回到柜台里,而那位名叫丁峰的年轻人似乎还想问什么,却被青衫老人一个眼神儿止住了。
这时,店小二端来了一个铁砂盆子,里面搁着一壶温酒,病恹恹的小楼的精神立即便回到了酒桌上,壶盖儿打开,一股清淡的香味儿立即扑鼻而来,三位客人尽皆精神一振,就连看样子从不饮酒的丁峰都忍不住笑道:“十里香……果然名不虚传。”
小楼笑得眯眯眼儿,馋猫似的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然后长出了口气,闭眼享受良久,才笑道:“甘香醇美,果然好酒,老爷,不如多买几壶带着路上饮?”
老人失笑摇头,“小楼,这酒之所以这么香,全是因为店里温酒的工夫了得,你看这铁砂,不知道是用什么药材炒成,所以温出来的酒,才甘甜醇美,不腻不涩,香气不俗,若是凉了,这香味儿自然消散,也就和寻常的酒没什么区别了。”
小楼闻言,脸上忍不住露出几分失望来,也只好摇头叹息,又接连喝了好几杯,看样子,似乎想一次喝个够本儿!
这时,后面忽然走出四个穿着白色围裙,头上戴白色高帽,看起来像厨子的年轻人,他们抬着一个大大的木桌,上面用瓷盆装了许多荤素菜肴,四个人轻巧地穿过大堂,把侧面打开,熟门熟路地将桌子摆放好,然后其中一个厨子,从门口拿出一块木板,立在门前……
第二章相见欢
板子上用朱红的大字写着一排菜名和标价,价格极为便宜,分为一文钱、两文钱、和五文钱的,总共三种,第一种两个素菜配饭,第二种是一荤一素外加一碗老火靓汤配饭,第三种则是两荤两素加老火靓汤……
瓷盆里的菜看起来颜色鲜亮,香味儿也浓郁,着实不错!
“咦?掌柜的,这是?”青衫老人喝了一口酒,好奇地打量了下木板上的大字,眼见着十里香酒楼的侧面排起了长队,许多满身汗水泥污的挑夫,船夫,码头上的各类小工,都自觉自发地端着碗筷聚在门前,不由疑惑地挑了挑眉。
老掌柜的一张望,也不隐瞒,笑道:“哦,这是快餐,用的食材都是做全鱼宴或者其它大餐剩下的下脚料,浪费了也可惜,干脆就做出来,便宜一点儿卖了,码头上这些手头不宽裕的老百姓,花一两个大子就能吃一顿不错的饭菜,还不用等,耽误不了干活儿,我们的粮食也没有浪费,还能赚几个小钱……呵呵,说起来,这还是有一次楼家娘子到小店来吃饭,见到许多码头上的小工都是一块儿凉馒头就打发了午饭,才和我商量着做出的惠民之举。”
老人眼睛里闪过一抹惊讶,心道,酒楼和老百姓两方实惠,到是个好主意,看来,这位楼家娘子还真是蕙质兰心,心肠也好。
老少三人对视一眼,多多少少对这位名声显赫的楼家娘子有了几分好奇!
等到十里香闲下来,李掌柜拿了账本儿,说是正好带去给楼家娘子看看,陪着三个客人去寻医的时候,早已经过了晌午,好在天气放晴,路到比之前好走了一些。
马车不疾不徐地走在山路上,一直离开了繁华的街道,越走越偏远,山路也逐渐变得陡峻。
小楼撩开窗帘,望着外面山花烂漫,却是行人渐少,偶尔还有几声狼嚎虎吼隐约传来,不由诧异地问道:“楼家很偏远吗?”
“楼家三年前搬到了大青山脚下,地处金山村附近,位置的确偏远些,不过,路还算好走,若是真心求医的,赶车也不过半日罢了。”
“……我刚才听店里的客人说,楼家现在只有婆媳二人和三个小学徒……住得那么偏远,难道不怕遇上贼人强盗?况且,我看山上的野生口不少……”
“危险?”李掌柜怔了怔,随即失笑道,“不会危险的,要真有贼人惦记她们家,那才是不想活了,呵呵,至于野生口嘛……容老朽卖个关子,到了地头,老先生和小哥儿自然就明白了。”
青衫老人捋了捋胡子,也不以为意,他年纪大了,现在是气定神和,虽然好奇,但既然对方想卖个关子,他自是不会勉强,到是小楼年纪尚轻,好奇得抓耳挠腮,恨不得现在就到地头儿。
看着这老少的行止,李掌柜笑了笑,叹了口气,不知怎么的,居然有了几分谈性,“说起来,楼家娘子也真不容易,听说,楼家祖籍云南,祖上也是大族,可惜传到楼老爷这一代,就落败了,本来,楼老爷和老夫人伉俪情深,夫妻和谐,日子虽然苦一点儿,到也安乐,可惜,十多年前,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只‘狐狸精’,不但逼走了楼家的独子,还撺掇着楼老爷出外行商。
偏偏楼老爷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居然真的变卖家产,带着那个狐狸精小妾,以行商之名远走他乡,这一走,就好多年没有回去,老夫人伤心欲绝,哭坏了眼睛,身体也不好了,要不是早年指腹为婚的儿媳妇来到楼家,照顾婆婆,老夫人还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呢!”
李掌柜这几句话一出口,那位被称为小楼的年轻人,脸色瞬间大变,青衫老人和在前面赶车的丁峰,也倒抽了一口冷气。
姓楼,云南,被逼走的独子?小楼心里一阵激动,他苦寻了多年不得的家人,似乎——找到了?只是,娘的眼睛瞎了?小楼眼前一黑,脸色惨变……
好在李掌柜并没有发现他们的失态:“前些年战乱不休,云南那边闹了灾荒,灾后又是瘟疫,楼家娘子见实在过不下去了,就带着婆婆逃难出来,这一路上,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头,直到这些年战乱平息,他们才算在咱们这儿落下脚……哎,楼老夫人也是个有福气的,得了这样一个既孝顺体贴,又有本事的媳妇儿,现如今,已是双目复明,身体康泰,像这样的媳妇,可比一百个儿子闺女还要顶事儿……”
一席话说得小楼满面通红,忍不住低声咳了半天,青衫老人看他一眼,叹了口气,插话儿问了些武昌的民俗风情,特色小吃,岔开了话题……
马车一路不停,到天已擦黑的时候,终于看到修建在山脚下的农庄,门前是两排果树,有苹果树也有梨树,大概已经过了收获时节,目前树上没有果实,不过,叶子青葱,果香四溢,一派田园风光……
——分割——
丁峰的目瞪口呆,手里挽着缰绳,还做着停车的动作,小楼刚聊起门帘,尚不曾下车,整个身体就僵硬住了。
好在这几个人看样子也是见过大世面的,而且,丁峰,小楼两人都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所以,众人只愣了片刻。
丁峰咳嗽一声,先搀扶小楼下车,见他脸色青白,多少有些忐忑不安,皱眉低声安慰了句:“你都找了三年多了,不急于一时。”
接着,丁峰和小楼一起伸手,又把青衫老人和李掌柜接下来,几个人对视一眼,苦笑道:“怪不得李掌柜说楼家不怕贼呢……”
青衫老人看见卧在门前的,那只瞪着眼睛,虽然懒洋洋地不动弹,但是凶猛气息毕现的百兽之王,也是愣了一愣,这只老虎身前躺着只鲜血淋漓的青羊,尚抽搐着没有彻底断气,咽喉处血向外喷涌,显然,它可不是虎落平阳被犬欺的病虎,而是一只十分健壮,野性十足的成年老虎!
李掌柜则始终目不斜视,脸色有些白,苦笑道:“我差不多一个月来一次,可是,对这老虎看门,还是不怎么适应……孟妮儿,孟妮儿,老李来了……”
李掌柜叫了两声,大门洞开,一个穿着蓝色碎花袄,手里拎着一把极为锋利的菜刀,看起来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走出来,“是李掌柜啊,怎么这个月这么早过来?”
“孟妮儿,有几个外客来求医,楼家娘子可起身了?”
小姑娘点点头,眼珠子一转,见是几个没见过的外客,抿嘴儿笑了笑,不知道想起什么,先是蹲下身,把老虎的脑袋一拨,照着青羊脖儿上一刀,了结了它,然后抬手在后腰儿和后腿儿上各削下一块儿肉。
小楼看得一噎,心里直犯嘀咕,小姑娘的刀法可真利落,为人也狠厉得紧,杀起羊来,连眼睛都不带眨一眨的……这里真的住着自己那个吃斋念佛的娘吗?
那小姑娘却是大大方方一抬头,先是给青衫老人几个见礼,笑道:“这会儿我家少夫人刚给一只瘸腿儿的狐狸做完手术,现在正洗漱呢,若是各位不是急诊,就请先到偏厅小坐片刻……”
狐狸?手术?这都什么跟什么……看着三位客人惊讶的眼,李掌柜苦笑了一声:“呵呵,幸亏今儿来得是时候,看来用不着排队了……”
青衫老人尚来不及说话,李掌柜的话音也未落,忽然传来脚步声,却是楼老夫人拄着个拐杖,挎着个篮子,一边低声和身边搀扶着她的小丫头说话,一边向门口走过来,别人还没有大的反应,小楼一望见这位老夫人的面容,再抬眼看着她梳理得整整齐齐却已经雪白的头发和隐现风霜的脸,热泪一下子汹涌而落,心里大震,腿猛地一弯,结结实实跪在了青石地板上,嘶吼一声:“娘!”
他这一叫,老夫人一抬头,立时便双目圆睁,一双手就颤抖起来,呼吸也急促不少,脸色潮红,却一转身,先朝着屋里喊道:“媳妇,媳妇,你快出来,快出来啊,小楼哥儿回来了,他回来了!”
除了哭声,一时沉寂,小楼更是百感交集,他曾经设想过无数次与慈母的见面,却没想到,苦想多年,甚至都不抱希望的重逢,来得如此急促又突兀,就在刚才,他还忐忑着不知道这一次是不是同样会失望而归,以至于此时此刻,满心激动,却是一肚子的忧思疑问吐不出来。
就在这时,一阵很清脆,略带急促,却很稳定的脚步声传来,那只守在门口的老虎,猛地站起身,向后面蹿去,一众人抬头,远远地看着一个行止温婉,容色极为艳丽却不惹眼的少妇缓步行出,那只凶猛的老虎就像一只柔顺的小猫咪一般贴着她的腿前行,一直行到老夫人身前。
小楼转了下视线,看到那少妇亮丽的容貌,温和略带几分羞赧的笑靥,心里却微有不自在,毕竟,这个是自己指腹为婚的媳妇,可成亲多年,今日才是初见,正是这个一个几乎可以说是陌生的女孩子代替自己奉养老人,把自己的娘亲照顾这么妥帖,而他这个不孝子……
“媳妇,小楼哥儿回来了,活着回来了,我,我的媳妇这下子绝不会丢了!”
小楼再一次被噎着,咳嗽不止,愕然地看着满脸庆幸,紧紧攥住媳妇手臂的娘亲,哭笑不得,闹了半天,他这个儿子唯一的用处,就是留下儿媳妇啊!
一直站在后面的丁峰和青衫老人对视一眼,也都苦笑连连,哎!
第三章思迁居
是日,天有微雨。
高小茹打着伞,立在正房窗前的花丛边上,低头细细地打量着那几束夜来香和七里香。
“少夫人,现在下着雨呢,小心受寒!”孟妮儿手里捧着个雨过天青的斗篷,小心翼翼地搭在小茹的肩膀上,笑道,“少夫人这是看什么呢?”
“给我的夜来香看病!”
高小茹的声音既柔且脆,很是婉转动听,孟妮儿听得眨了眨眼,奇道:“少夫人不但会给牲畜和人看病,难不成还会看植物?”
“植物我到不怎么会看。”小茹笑了笑,一伸手,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蹦出来一只只有巴掌大小,一身金毛,眼睛圆滚滚亮晶晶,可爱得不得了的小猴子,一下子踩着她的手跳到她的肩膀上,吱吱叫着手舞足蹈。顺手摸了摸小猴子的毛发,觑了身边丫头充满好奇的表情一眼,笑道,“虽然不会看,可是,这夜来香要是再喝乌鸡天麻汤,那老天爷也救不了了!”
孟妮儿一怔,果然,鼻间飘来一股乌鸡天麻汤的香味儿,脸上一苦,无奈道:“老夫人嫌弃那汤不适口,天麻味儿太大了。只是晓燕已经尽量处理,想要一丁点儿味儿没有,谈何容易!”她们这位老夫人平时节俭得很,只是胃口被少夫人养叼了,有一点儿不顺意就不肯吃东西,像这样把少夫人交代下来的汤药倒去浇花的事儿也不是第一次。
高小茹自然也知道自家婆婆这一点儿小缺点,自然不会去责怪孟妮儿她们,只吩咐了句:“记得给我的花儿松松土。”就把纠缠着不肯走的金丝猴撒开,让它自个儿去玩,缓步向着房门口走去。
收了伞,步入正屋,还没有进卧房的门,便听见里面传来老夫人的呜咽声,和小楼哥儿的柔声劝慰,小茹心里一跳,止了步,忍不住低低地叹了口气,老夫人口里再说不想那个不孝子,实际上,还是思念的吧,毕竟,他是老夫人的亲生儿子!思绪不由得飘荡起伏——
她高小茹穿越到这个世界,没有过几天安生日子便遭逢乱世,十三岁那年,便被父亲打包送去云南夫家,好在,第一眼望见的就是和前世母亲行为举止有八九分相似的老夫人,终是抚慰了她不能奉养双亲终老的遗憾,而且,那个让忐忑不安的丈夫居然也不在家,真是万幸!
只是,日子不好过啊,这个世界的历史混乱,先前的历史可能和自己的世界差不多,只是缺了一个宋朝,唐朝之后是大梁,后来蒙古族灭梁,建立元朝,却只有百余年的国运,乱世又至,而小茹,就正好碰上了这个乱世,从此带着婆婆,离乡背井,流离失所。
好在前世的她虽然平凡,却是从小就跟着爷爷学医,还有一点儿小小的与众不同,她天生通兽语,能跟动物沟通,靠着这点儿本事,她总能从各种飞禽走兽那里知道哪里混乱,哪里平静,也能躲开乱兵,强盗,哪怕在灾荒之年,她也能找到吃食,就靠着这个,总算是辛辛苦苦带着婆婆熬了过来,终于,凤阳刘世超起义,大败元军,只用了不到十年便建立了夏朝,乱世总算过去了,她们名为婆媳,实为母女的两个人也安定了下来。
本以为离家十年的夫婿很可能已经死了,毕竟在乱世里人命如草芥,可以说是十室九空,虽然有点儿对不起婆婆,可是,小茹心中其实是松了口气的,就想着一个人陪着婆婆过日子,到也安定和乐,却没想到,这个夫婿居然不但没死,还功成名就了,布衣国师——公孙止的爱徒,御前四品带刀护卫……小茹苦笑,这下子,可真不知该喜还是该愁,不过,婆婆高兴,总是好事儿!
“少夫人!”
孟妮儿一声呼唤,打断了小茹的思绪,她赶紧收拾容色,举步向里面走去,一边走,一边听那个叫丁峰,自家便宜相公的搭档笑呵呵宽慰婆婆——“老夫人,您不用忧心,像肺痨这样凄艳的病,绝对不会找到小楼身上的,实在不相配啊,他,也就是一点儿小毛病,很快就能痊愈。”
“没错,凄美的病当然要配丁峰这样的俊俏公子,配我多浪费……”
两个人插科打诨,居然哄得老夫人低声笑了起来,小茹听了,也不由一笑,心里多多少少对这位陌生的相公有了几分好感,心想,他当初会离家出走也是被逼无奈,当时那种情况,他要是不走,说不定就死在自家了,再说,这十年离别苦,全是因为乱世,不是人之过,不能怪到他的头上……
一边想,小茹踏进卧室,一进门,首先看到的就是半靠在床上,皱着一张脸的小楼哥儿,他身形瘦颀,脸色白里透青,不太健康,五官也平凡,但是眉眼生得很熨帖,一双眼乌溜溜的有灵气,让人看了心里舒服,至少,小茹不讨厌!
被小茹这么一看,小楼脸唰一下红了,随手便抄起被子盖在身上。
丁峰见他手足无措的模样,忍了半天,还是大笑出声,就连婆婆脸上的愁绪也消了,“小楼哥儿,你羞什么,小茹姐儿是你媳妇,换过庚帖,三媒六聘,大红花轿抬回家的媳妇儿。”
老夫人不说还好,这话一出口,小楼哥儿更不好意思,心里还带了几分愧疚,只是因着丁峰就在身边,他咳嗽了两声,勉强抬头,故作大方地说了句:“这些年,家里都靠你……谢谢你了!”
小茹也没想到小楼居然没有一点儿抵触,她一开始还觉得小楼可能不那么愿意和一个没见过的女孩子成亲呢,其实,这是她想错了,这年头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之前没有见过面才正常!再说,小楼和她是指腹为婚,心里早就明白的。何况,像小茹这样生得好,又孝顺的妻子,他凭什么不喜欢?
虽然还是忐忑,可小茹在这个世界已经二十年,也适应了这个世界的规矩,而且,她和老夫人相依为命了整整七年,还是乱世里的七年,同甘苦共患难,一路相互扶持,早把老夫人当成自个儿的亲娘了,怎么也不可能让老夫人伤心难过,这么一想,心里也就认下,以后一块儿慢慢相处着过日子,幸福,总要自己经营才是。低下头,脸上一红,走到婆婆身边,倚着她站定,才低声道:“是我应该做的。”
高小茹上辈子就是一个很害羞的女孩儿,从来不知道怎么和男孩子相处,医学院毕业之后,因为不想去大医院适应那些繁琐的人际关系,便靠着自己那一点儿特别的本事开了家宠物诊所,也算小有口碑,后来一直到二十八,才通过相亲认识了个老实巴交的男朋友,处了半月,觉得俩人性子很合得来,便商量着结婚,却没想到,婚还没有结,就因为一场空难穿越了。
楼家的老夫人看着自己跟前的女孩子,又看了看床上的小楼哥儿,心里忽然一定,握着小茹的手,低声咕哝:“总算是安心了,孩子,你以后和小楼哥儿好好过日子,他要是敢欺负你,我就打断他的腿!”
老夫人的话音未落,掌管厨房的晓燕便进来道:“老夫人,少夫人,公孙老爷来了。”
“快请!”
青衫的公孙止进了门,双方见过礼,老人便在小楼的床前坐下,虽然昨日才初见这位老人,小茹却对他的印象极好,总觉得他没有位高权重之人的骄气和傲气,和这样的人相处起来,如沐春风。
听说这位布衣国师奉皇命巡游天下,简直就是古代的驴友儿,当年小茹大学毕业之后,也有心四处游山玩水,可惜,一来没钱,又是个漂亮女孩儿,孤身一人哪敢出远门,心里那一点儿小念想也就搁下了,结果,一朝穿到这里,更是不敢抛头露面……自己这位便宜相公到好,可以拿着公款出去四处游玩!
“茹姐儿,小楼的身体怎么样?”公孙止伸手摸了摸小楼的额头,总觉得还有些低烧,脸上显出抹忧虑,“京里的张大夫给他看过,也开了药,喝过之后到是有点儿效果,只是总不能根除,每隔一段儿时间就咳得厉害。”
小茹看了眼同样担心忧虑的婆婆,轻声宽慰道:“娘,老爷子,我看过大夫给小楼哥儿开的方子,方子没错,我再给加上百合固金汤,配上食疗,小楼哥儿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这话没错,小楼的病可以治,只是麻烦些,恐怕得耐心用上水磨的工夫!
四个人正说着话儿,蹬蹬蹬蹬……一阵急促的奔跑声传来,不过片刻,一个梳着小辫儿,看起来只有六七岁,长了一双蓝眼睛,皮肤白皙,五官深邃的胡人混血小姑娘奔进来,一进门儿就扎进了小茹的怀里。
小茹只是踉跄一下,搂住那小姑娘,老夫人脸色却大变,神情间也带了几分忿然,急声道:“他又来了?什么东西——”接着一扭头看了躺在床上的儿子一眼,脸上的怒色更盛,“都是你个不孝子,离家十年,了无音信,外面的人都以为你已经死了,才来肖想我的媳妇……”
婆婆这是被气得口不择言,小茹苦笑,扭头看了愕然无语摸不着头脑的小楼哥儿一眼,苦笑道:“娘,您别生气,以后就没这麻烦了……孟妮儿,你出去跟王公子说,因为少爷归家,咱们药房歇业一日,他若是说王夫人身体不适,你便代我去瞧瞧。”
孟妮儿应了声,低眉顺眼地走出去。
虽然对这件事儿,小楼哥,公孙止老爷子和丁峰都是一脸好奇,不过,小茹也仅仅是轻描淡写地道:“没什么,金源县令的夫人有腰疾,我曾经登门帮忙治疗过几次,他们家的公子屡次提着礼物来道谢,只是行医治病本就是医者本分,我自然不会收他的礼,所以,他每次登门,我只是避而不见罢了,反正他也不敢……不会进门,到不碍事。”
这话一说,公孙止立马就懂了——楼家现在无男丁,小楼离家十载,谁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还会不会有归家的一天,小茹姐儿又是一副好相貌,恐怕难免受到某些纨绔子弟的骚扰……
小楼也是个聪明的,自然明白了,只是,这样的话可不能说出来,若真说出来,于小茹的名节有亏,讷讷半天,终究无言。
这时,小茹怀里的丫头忽然开口,声音里隐约带了几分哭音:“少夫人,你,你不要福儿了,是不是?”
小茹一怔,急忙把怀里的丫头推出来,见她一双碧蓝的眼睛里滚着强忍住的泪珠儿,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不由苦笑:“傻福儿,我怎么会不要你?谁在你面前乱嚼舌根的!”
“呜……”小姑娘先是偷偷摸摸看了床上的小楼哥一眼,哭道,“李婆婆说,少爷要接老夫人和少夫人去享福,要卖了庄子,如今,如今李叔他们一家已经要走了,我,我……”
小茹愕然,转头看了略有些心虚的楼老夫人一眼,不由苦笑,其实,小楼哥一到家,她就明白,她们恐怕要搬家了。
在这里经营了三年多,从一穷二白,到如今也算小有家财,吃喝不愁,很不容易,当然也有些不舍,只是,婆婆不可能想和儿子分开,小楼哥年纪轻轻,也不可能不要前程留下来,所以,当然要接老夫人和自己去应天府。
小茹不喜欢改变环境,这一点儿老夫人清楚,可是,老人家心里另有算盘,这些年,虽然小茹凭借着高超的医术和猛兽看家,过得还算安乐,可是,因为家里没有男人,总是有各种各样的麻烦找上门让人耗费心力,甚至有时候还会胆战心惊,如今儿子回来了,他们一家人当然要呆在一起,到时候小茹就能安安稳稳地做真正的少夫人,不用再为了生活奔波劳碌。
小茹心里叹息,面上却带了笑意,轻轻地摸了摸怀里小丫头的脑袋,柔声道:“福儿放心,无论我去哪儿,都会带着你的……”
“晓燕姐姐,孟妮儿姐姐呢?”
“都带着,好不好?”小茹一边安慰了孩子,一边苦笑地对公孙止和丁峰道,“老爷子,丁哥,你们昨日也折腾了老半天,现在想必累了,小楼哥的身体无碍,你们不如也去休息一下。”
第四章报恩
什么王公子,李公子的,隔天就被楼家几口子抛于脑后,没人再提了!
将几串珍珠项链,三套黄金头面,两只玳瑁簪子,一个白玉的吊坠儿装进檀木的雕花百宝箱里。
小茹这几日清理了家里的财物,打发了不愿意跟着走,也不想留下来看家的几个下人,就带着孟妮儿开始收拾细软,准备行囊。
“少夫人,咱们的庄子不卖吗?”
“留下王管事一家看着就是了,这里偏僻,仓促之间也卖不出好价钱,再说,咱们现在也不差这几个钱。”小茹收拾妥当年前新作的几套四季的衣物,转头交代孟妮儿,“最要紧的是我药房的药材,你和晓燕要盯好,千万仔细了。”
“少夫人请放心。”
这些年小茹积攒下的活钱其实不算多,十里香的分子和平日诊病得的钱,加起来不过四百余两,整个家里最值钱的到是药房里的药材,那些是山上的青狼王和老虎乖乖,还有一帮金丝猴帮着小茹一点点儿找到积累下来的,光是五百年以上的好人参就有十多只,其它的灵芝,冬虫夏草,茯苓,虎骨之类的也有很多,这些要是不小心糟蹋了,小茹可要心疼死了。
“公孙老爷和丁哥回来了没?”
“刚回府。”孟妮儿蹙眉,“老爷子这几日回来的很晚,大老青带着它的狼群最近总在咱们庄子周围转悠,万一碰上了,不知道会不会惊到老爷子?”
“老爷子不是一般人,怎么可能被吓着?”公孙止他们这次来武昌,显然不可能是专门儿为了寻亲,必然有公务在身,所以,这几日除了病着的小楼,其他两个人总是忙忙碌碌,她到不意外,也不想管外面的事情,如今忙着搬家的准备工作,就已经让她够焦头烂额了。
下人到是好安置,她们家里人本就不多,不过是王李两房下人,还有几个使女,媳妇子,王家是签了死契的,自然留下看家,李家是本地人,在外有产业,分了一笔钱财也就成了。使女愿意留下的留下,不愿意留下的拿钱走人。
至于家业方面也没什么好安置的,药房关门,十里香的分子卖回给李掌柜,只是几个需要长期治疗的病人比较麻烦,小茹最近一直在写有关他们病情的注意事项,并帮忙介绍孙神医接手。
现在,最为难的反而是老虎乖乖。小猴子‘多多’好说,它就那么一丁点儿,带着就走了,可是乖乖怎么办?小茹叹了口气,有些愁,若是把它放归山林,实在舍不得,怎么说也在一起三年多了,可带着只猛虎赶路,也不合适啊!
这时,乖乖从门口慢悠悠地踱进屋儿,一双本锐利的大眼睛,竟然显出几分可怜。小茹知道它极有灵性,显然也发现庄子里最近的气氛不对,平日里还偶尔撒泼捣乱,这几日却收敛了性子,安安稳稳的,望着那有如琉璃的虎目,小茹心里一紧,暗暗咬牙,大不了让公孙老爷想个法子,他一代帝师,总不至于连让自己带只老虎的面子都没有吧。
又过了一会子,小茹收拾好自己的首饰,听见晓燕说小楼哥儿的药膳已经煮好了,便把乖乖送回前院儿,自己也起身向着外面走去。
他们最近都在后院儿里吃饭,主要是公孙止喜爱山风清爽,果树飘香。
走到树下石桌儿旁时,桌上已经摆好小菜,老夫人和小楼哥也坐着了,公孙止和丁峰洗漱完一身风尘,走了过来,几个人团团围坐,丁峰先是毫不客气地拣了一筷子竹笋炒肉塞嘴里,又喝了一口鸡肉粥,才笑道:“弟妹,你这丫头的手艺真好,若是你舍不得把厨子送我,以后,我恐怕要天天来蹭饭了。”
小茹轻笑,伸手点着站在一边伺候的三个丫头:“孟妮儿是我的助手,我这身医术,她现在已经学了有五分,尤其是接骨按摩的功夫最好,晓燕掌厨房,手艺自然好,尤其是弄出来的药膳,在这一带可是极有名的。你想要,我哪里会舍得!”
“福儿呢,少夫人还没说福儿。”碧眼儿的小姑娘伸手扯着小茹的袖子,小脸儿微微扬起,煞是可爱,逗得公孙止眼睛里都带了笑意。
小茹却故意拧着眉头苦想了半天,双手一摊,“哎呀,福儿好像什么都不会啊,汤头歌背了一年,居然还颠三倒四背不熟,估计是别想做大夫了,下了三次厨房,被烧了两回,恐怕厨子也当不成,女红更别说,福儿从小到大连针线都没拿过……”
眼瞅着福儿的大眼睛里开始酝酿水光,小茹急忙笑道:“不过,我们福儿漂亮聪明又可爱,这一点儿,晓燕和孟妮儿怎么也赶不上啊!”
听了这话,福儿的大眼睛才眯起来笑了,看得周围几个人又是一串笑声。
小茹拍拍福儿的脑袋,让晓燕和孟妮儿带她下去吃饭,才转头看着简直是用筷子一滴一滴地沾着药粥吃的小楼笑道:“小楼哥儿,这药粥味道虽然怪异,可对你的身体是极有好处的,你就干干脆脆地喝了吧,否则等粥凉了,味道更不好。”
小楼一下子苦了脸,见公孙止,娘亲和丁峰全转头瞪着他,目光微微闪烁,苦笑道:“要是给我一碗好酒,我到愿意硬着头皮把它喝下去……现在嘛,实在是难以入口!”
望着他那张苦瓜脸,公孙止挑挑眉,笑道:“小茹姐儿说了,你身体大好之前要戒酒,所以,酒你就别想了,梅子到可以吃几颗。”说着,便拿出一个纸包,放在桌子上,月光照下,清辉一片,米黄的纸包配上青色的梅子,甚是可口诱人。
小楼顺从地伸手拿起颗梅子入口,便这样一颗青梅一口药粥,小茹静静看着,心里却想,果然,人的感情还是要靠相处经营才能深厚,小楼哥的父亲抛弃他伤害他,所以,他便只寻母亲,对父亲不闻不问。
公孙止不是小楼的父亲,可是,小楼哥却是他十年养育,精心照料着长大的孩子,自然疼到了骨子里,当亲生儿子来宠,这些日子公孙止和丁峰拂晓出门,夜深才归,日日奔波,脸上多有疲惫,可是,在这样忙碌的情况下,他依旧记得买一包青梅给自家卧病在床的孩子,也难怪小楼敬他如父……
“嗷——嗷——”
这时,院子外忽然传来此起彼伏的野狼长嚎,惊得丁峰伸手握住腰间软剑,小楼也停下筷子,小茹皱了皱眉头,也就一沉吟的工夫,孟妮儿便大步走过来:“少夫人,是大老青。”
小茹点点头,笑道:“不知道它又闹什么幺蛾子,孟妮儿,你出去看看,让它别叫了,它要是嚎上一宿,金山村那边的鸡鸭都得好几日不下蛋。”
“孟姑娘一个人出去?”见孟妮儿甚是听话地转身就走,丁峰吓了一跳,急忙站起来道,“不如我一起吧,这几天回来的路上,总能看见一堆绿惨惨的眼睛,怪吓人的,万一……”
小茹摇摇头,道:“不要紧,孟妮儿已经见惯了。”
丁峰见小茹,老夫人都面色如常,像是根本不当回事儿的模样,只好乖乖坐下,只是心里焦虑,这满桌儿可口的美食,此时此刻也变得难以下咽。
好在丁峰并没有心惊多久,孟妮儿离开不过片刻,院子外面那让人浑身发毛的狼嚎声就停了下来,又过了一会儿,碗里的饭还没有吃完,孟妮儿就行色匆匆地回转。
借着月光,她的手里拎着两只膘肥体壮的灰野兔儿,一脸苦笑:“少夫人,大老青它们弄过来不少野味儿,有兔子,山鸡,鹿,青羊……现在咱们家门口儿都给堆满了,哎,大青山这下子也算遭了灾,也不知道明年山上的野兽会不会少几个品种……”
听着孟妮儿的絮语,小茹眼睛不由微微一湿,心里知道,大老青通灵性,大约知道自己要走了,这是省下自己的口粮来给她送行的……
公孙止心下大奇,惊讶地看着小茹,笑问:“看样子,小茹姐儿和山上的野狼关系不错啊?”小楼和丁峰也不由得支楞起耳朵。
孟妮儿的脸上隐约露出几分自豪之情:“那是当然,这后山上的野生口,从来不曾到咱们府里来捣过乱……我家少夫人总说自己是名兽医,给动物看病到比给人看病的时候还多一些,年前山上的狼王大老青被猎人的陷阱划伤了肚子,我家少夫人救了它,从此之后,大老青隔三岔五地就送些野味儿过来,上个月有一伙儿过路的强盗盯上了我们庄子,正是让大老青带着狼群给堵住了,要不然,还不知道会出什么祸事……”
公孙止神色一肃,长叹道:“没想到,畜生也有报恩之心!”丁峰和小楼却是被呛得咳嗽了半天,怪异地看了小茹半晌,实在没想到,这个被人传成神医的女子,居然自称是个兽医,怪不得当初在十里香,李掌柜和客人们听到他们想来求医时,目光多少有些诡谲!
小茹也心生感叹,动物的报恩可比人来得纯粹干净得多,其实,自己对山上的动物们也说不上慈悲,毕竟,物竞天择是自然规律,她可没那么迂腐,虽然不去狩猎,可是,并不茹素,野味儿几乎天天在吃,偶尔有狼群逮住了大型野兽,若让她碰上,也会去挑些有药用的东西回来,像家里的虎骨之类,还不是她去山上寻了病死老死的老虎扒皮抽筋得到的?只是,哪怕如此,动物们还是喜欢她,她也的的确确更喜欢和动物接触!
第五章高家旧事
大老青知道惦记着小茹,小茹自然很高兴,可是,简直像小山一样堆在门口儿的野味儿,可就让人头痛了。
现在是夏季,本地气温偏高,加上多雨,一大堆野味儿堆着,估计过不了几日就要坏了,没办法,晓燕和孟妮儿只好连夜忙碌,挑选了一部分自家用得着的,把皮子处理好,肉类烘干,其它的就通通驾上马车拉到集市上便宜处理掉,别说,还小赚了五十多两银子,只是两个小姑娘忙得脸色憔悴,黑眼圈都出来了。
楼家搬家的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小楼哥的身体,也是一日好过一日。
毕竟,小茹的医术的确高明,这样日日小心照顾,药浴加上食疗,小楼哥找到了母亲,心情自然不错,再加上他本身就是开朗的性子,身体想不好也难,不过,小楼哥的身体好了,楼老夫人却开始念着要让小楼哥和小茹拜堂。
坐在紫檀藤心的矮圈椅子上,小茹小心翼翼地给宝蓝色的大氅上掐了银色的花边,仔细看了看自己的针线,满意地笑了笑,她的手艺说不上好,到也并非拿不出手,虽然年幼的时候这些女人应该学的功课都被耽误了,好在她本身好学,如今也算勉强补了回来,虽然琴棋书画样样稀松,不过,女红厨艺都还能说得过去,在这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时代,她这个媳妇,想必不至于让婆婆丢脸。
“媳妇,你听见我说的了没有,七年前小楼哥儿不在,你进了楼家的门儿却没能拜堂,严格说起来,你们的婚礼根本不完整,这一次,说什么也要规规矩矩,风风光光地再让你和小楼哥儿成一次亲。”楼老夫人皱着眉头,“还有,你自从到了咱们家,就再没有回你娘家去看过,这次小楼哥儿回来,让他陪你去一次,虽说你爹娘都去了,可继母兄弟还在,我家媳妇儿可不能让人家指着脊梁骨骂忘本……”
小茹无奈地皱了皱眉,实在没法子跟自家婆婆说,她那个继母,绝对不会希望自己还有回去的一天!
高家祖籍四川,高小茹的父亲高庭是个大夫,虽然不算什么名医,可在家乡那一带也是小有名气,在古代,大夫可是一个好职业,所以,家里还算有一些产业,小茹三岁之前,生活很幸福,父母恩爱,对她也疼宠,虽然因为刚刚穿越过来,难免有几分惶恐,却着实过得十分舒服,只可惜,没过多久,母亲便意外落湖身亡了,奶奶又张罗着给高庭娶了房继室。
小茹的这位继母,本家姓张,本来听媒人说,温良恭俭让,甚有贤名,她一开始进高家的门,对小茹还算不错,虽然冷淡些,不怎么待见她,到没太大的敌意,只是后来生育了一子一女之后,对小茹便开始看不顺眼了,虽然很少打骂,但是像是女红之类女孩儿该学的东西,她是一样不许小茹碰,到是洗衣打扫这类粗活,总是支使着小茹去做,要不是小茹本身是个成年人,还指不定被这个继母教养成什么样子。
高庭一个大男人,对于女孩儿的事儿本就不大费心,再加上张氏表面文章做得一向不错,居然一直不曾发现女儿被苛待,而小茹的奶奶虽然有些察觉,可张氏有子,她奶奶喜爱孙子,当然多少偏着她些。
至于高庭,等到他多少察觉到自己的老婆看女儿不顺眼的时候,已经身患重病,不久于人世了。
也就是在他生命最后的一段时间,他才发现自己女儿的医术居然极为高明,甚至自己都远远比不上,竟硬是将他已经油尽灯枯的生命,延长了一年多,虽然医生治病不治命,最后高庭还是死了,可这一年,也给了他为女儿筹谋的时间,他知道,自己若死了,女儿肯定要守孝三年,等到能出嫁的时候,自己的继室还指不定把女儿折腾成什么样儿呢,而且,也绝不会给自己的女儿置办嫁妆,那样的话,等她到了夫家,恐怕也会让人看不起。
高庭一琢磨,反正小茹那一年已经十三岁,也算大了,于是,便匆忙将小茹娘亲当年的嫁妆,还有自己的私房,通通给了小茹,然后写了封信,就把她送去了未婚夫家里,等到女儿走了,高庭才撒手人寰。
也正是这些嫁妆,帮了小茹的大忙,她能够在乱世里带着婆婆逃过灾难,生存了下来,也有这些嫁妆的功劳,所以,对于父亲,小茹既感激也爱戴,可现在,那个没有了父母的高家,哪里还能算是小茹的娘家,她可从没把张氏当娘看的……
小茹把针线收起来,听着婆婆念叨着要准备什么礼物让她带回去,心里不由叹息,恨不得告诉自家婆婆,回去也不是不行,只是最好什么都不带,万一让她那个继母知道自己现在的家世,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乱子呢!
这时,丁峰在外面敲了敲门,“弟妹,今天是不是该更换药方了?”
见婆婆的絮语被打断,小茹心里一笑,拿起笔写了方子,吹干,站起身道:“娘,我去给小楼哥抓药,您赶紧地烫烫脚,歇着吧。”
楼老夫人摇了摇头,终究还是自个儿子的身子重要,只得眼睁睁看着媳妇出去,今儿的话题又不了了之了。
“丁哥,换上这贴药再泡三日,然后小楼哥就能脱离苦海了。”小茹说这话的时候,嘴角不由得露出一抹无奈的浅笑。自己这位便宜相公,恐怕是她两辈子以来遇见的最麻烦的病人,别的都还好,只是那人实在太过嗜酒贪杯,明明知道他这病最忌讳饮酒,自己开的药也有好几味和酒相冲,却总是偷偷摸摸地跑去偷喝,实在让人头痛得很。
丁峰看得莞尔,接了方子,去寻孟妮儿抓药去了。
至于小茹,自然不会再回去让婆婆唠叨,再说,天色已晚,她明日还要早起,现在自然乖乖地回房休息去。